銘傳大學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學反應評量
實施日期: 2025/05/26 起至期末
『教學評量點選流程』
1.進入銘傳網頁 http://www1.mcu.edu.tw
2.鍵入[學號]及[密碼] 按 [登入]
3.[登入]成功後,進入學生資訊系統
4.課務資料下點選『教學評量』
5.畫面會顯示出【學生當學期所修需做評量之課程】
6.按下班級後,出現題目則開始點選
7.點選完畢按下方的『傳送』鍵,再點選下一科目
各位老師您好:
本學期期末學習評量將於第18週結束前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進行。為維護考試公平性與秩序,請各位老師務必落實監考責任,並協助學生遵守考試規則。重點如下:
考試規則重點提醒:
1. 僅可攜帶授權之資料、用品及計算機。
2. 禁止攜帶通訊設備、記憶型電子產品或干擾考場之物品。
3. 不可於身上、文具、桌面等處書寫提示訊息。
4. 嚴禁夾帶、傳遞、調位、頂替、代考或攜卷離場。
5. 不得窺視、交談、或讓他人觀看試卷。
6. 考試期間須聽從教師指示,不得擅自離場或破壞秩序。
7. 試卷與答案卡不得交換或代填個人資料。
8. 不得竊題或將試題洩漏給其他同學。
違規處理流程:
1. 蒐集並保留違規證據(如拍照)。
2. 填寫《台北校區違規紀錄表》或《桃園校區違規紀錄表》。
3. 輔導學生填寫《學生報告書》。
4. 連同佐證資料繳交至台北課務組(王淑雯)或桃園教務組(彭鈺娟)。
5. 由務處會簽學務處,必要時召開獎懲會議。
請協助確保考場秩序與學生誠信,感謝您的配合與辛勞!
教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