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攝影學會大會盃比賽簡章
2010年6月修訂
一、宗旨:為倡導正常休閒活動促進同好影藝影藝交流聯絡情誼特定本辦法。
二、參加資格:限本會會員。(本會博學會士不得參賽)。
三、活動日期:以該年度會員大會召開日期
四、題材:會員大會指定題材為限。
五、作品規格:限5X7彩色、黑白混合評審。
六、參加張數:每人6張。
七、收件日期:活動日後至次月評審活動日截止。
八、收件地點:會務中心。
九、評審日期:每月第二個星期日下午六時三十分準時評審。
十、評審地點:新竹縣政府文化局S3研習教室。
十一、積分獎勵辦法:
第一名乙名:獎勵金新臺幣參仟元整或等值禮券。
第二名乙名:獎勵金新臺幣貳仟元整或等值禮券。
第三名乙名:獎勵金新臺幣一仟伍百元整或等值禮券。
十二、頒獎:于下一年度會員大會頒獎。
十三、附則:
參賽表格需詳填黏貼本會月賽參加表格否則不予評審。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入選以上作品本會有發表展覽權不另給酬。
人像作品一律不退件轉贈模特兒。
凡參加本項影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