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攝影學會大會盃比賽簡章 

2010年6月修訂

一、宗旨:為倡導正常休閒活動促進同好影藝影藝交流聯絡情誼特定本辦法。

二、參加資格:限本會會員。(本會博學會士不得參賽)。

三、活動日期:以該年度會員大會召開日期

四、題材:會員大會指定題材為限。

五、作品規格:限5X7彩色、黑白混合評審。

六、參加張數:每人6張。

七、收件日期:活動日後至次月評審活動日截止。

八、收件地點:會務中心。

九、評審日期:每月第二個星期日下午六時三十分準時評審。

十、評審地點:新竹縣政府文化局S3研習教室。

十一、積分獎勵辦法:

十二、頒獎:于下一年度會員大會頒獎。

十三、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