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P在美容治療上的回春效果1

PRP1

PRP在美容治療上的回春效果1《PRP Part 1》

 首善美醫診所院長 王泰然醫師

「PRP真的有那麼神奇嗎?」「PRP是不是合法的?」「為什麼PRP價差那麼大?」

這是門診面對諮詢者最常遇到有關PRP(Platelet-Rich-Plasma,富含血小板之血漿)的問題。

筆者曾經應邀在國內醫學專題研討會上,與美容專業的整形外科與皮膚科醫師進行深入討論、詳細解說、並示範注射技巧等操作過程。

看完接下來這篇文章後,相信就會對整個PRP治療的事實有個大概的了解。

(一)、PRP真的有那麼神奇嗎?

PRP的回春原理:

生物本來就具有自行修復的功能,但是老化也是個必然的過程。所有回春類的治療,都是嘗試在原本被身體忽視的老化或受損部位中,極大化地誘發出自體修復功能。但是所有外來的治療,比如:化學性灼傷的酸類、能量燒傷的光電類、物理性外傷的磨皮微針類...等等,都是試圖以外傷來誘發身體對老化的修復。都是看人類能修復的極限,來決定給多大的外傷,過猶不及。

我們都知道,血管出血處需要血小板凝集來止血,健康教育就教到這裡。但事實上血小板在止血的同時,也釋放出高達九十幾種生長因子,來通知身體的修復細胞快過來進行修復。假如我們在上述回春的治療中,加入血小板讓他們多多釋放生長因子,那麼修復的程度是否會更好?速度是否更快?我們治療的強度是否還可再增加?是否比單單只使用一種生長因子強?這就是PRP治療的原理

PRP的歷史:

PRP一開始也不是拿來回春的,以下是醫學期刊論文的節錄。

看看上面這一系列的研究,會發現PRP可以用在角膜、可以用在神經、可以用在傷口、還可以用在骨頭...幾乎是萬用的。因此,當PRP發展到可以治療到關節炎與皮膚回春時,其實一點都不令人意外。

PRP的商品:

PRP如今已經有數十種相關商品上市(如圖),若非有一定療效支持,不可能形成這麼廣大的市場。各種製劑原理大同小異,最大的差異在於血小板的收集能力。比如有的產品可分離高達80%的完整血小板,但有的只能分離40%,因此就需要雙倍的血量才能達到相同效果。這差別是箇中的專利技術所致,當然會反映在價差上。

(二)、PRP是不是合法的?

PRP的合法應用:

根據民國106年3月24日衛部醫字第1061661285號函的說明,PRP的治療有以下規定:

根據以上原則,只要有足夠期刊論文發表、討論、並證實過的治療方法,都是符合治療原則的。以下分別歸類。

Dermatologic Surgery, Volume38, Issue4, April 2012, Pages 623-630

PRP配合飛梭雷射用於皮膚回春(skin rejuvenation):

這是一篇2012年發表的文章,文章中詳述PRP配合飛梭雷射治療皮膚回春的效果,至今被引用高達85次,極具份量。目前整形外科與皮膚科醫師在該方面的治療方法,大概都不出這篇文章的範圍。

該方法即為筆者前面所提的,先用飛梭雷射對皮膚進行光熱治療,再使用PRP來加速癒合。完全符合衛福部函示的治療準則。

以下為筆者對老化中面部眼下皮膚治療三週後的照片:

眼周細紋,術前

眼皮鬆弛早年以手術切除來治療,常因無法預料之疤痕攣縮導致外翻等等變形問題:雙眼皮開壞如何善後《雙眼皮Part2》。若能讓皮膚自然縮緊,就可避免上述問題。

眼周細紋,術後三週

以飛梭雷射加上PRP治療後三週,可見傷口癒合良好、無反黑(PIH)。皮膚恢復彈性後,連帶淚溝及眼周細紋都會改善。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