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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學習獎勵金申請
跨域學習獎勵金申請
獎勵金額:
學分學程:每名符合資格學生者給予5,000元獎勵金。
微學程:每名符合資格學生者給予3,000元獎勵金。
獎勵對象:
本校已註冊之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並取得學程證書者。
已獲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安心就學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符合申請資格者,至遲應於離校前,提出獎勵申請。
申請方式:於期限內將以下資料送至教務處。
跨域學習獎勵申請表
收據及附件檢核表
歷年成績單影本
跨領域學分學程修畢證明(修畢者申請用)/學程並取得學分切結書(限應屆畢業生須延後補件者)
學習成果報告單
收件截止日:
每月10日,逾期案件則併至下月審核。
當年度經費用罄後即停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