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水環境學程
永續水環境學程
宗旨
宗旨
本校自106年起執行教育部補助「教學創新試辦計劃」。依據政府近日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目標在於著手打造未來30年國家發展需要的五大基礎建設,而水環境建設是五大基礎建設其中之一。因此以全球都在重視的水環境發展為議題,培養學生具備獨立思考的關鍵能力,並藉由跨領域學習,經由實做參與、業界參訪及政府相關管理單位的經驗交流,帶動同學的求知慾,以培育跨領域的永續水環境人才,特別設置永續水環境學程,於修滿學分後發給永續水環境學程修習證明,以供未來求學進修與求職之所需。
修業規定
修業規定
本校各學系(所)學士班,於在校期間,得申請修習本學程,每學年名額以40名為原則。
修習本學程學生,應修課程至少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雙主修、輔系之必修科目。
學生修習本學程之科目及學分數是否計入主修系所畢業應修學分數內,由其主修系所認定之。
修滿本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之學生,應主動於畢業前一個月繳交歷年成績單,向本學程委員會提出審核認定,經本學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得向學校領取「學程證明書」。
課程規劃
課程規劃
本學程應修習至少20 學分,包括核心必修3 學分,進階課程至少11 學分(各領域至少需選修2 學分),實作與展演課程至少6 學分(必修2 學分;選修至少4 學分),如下表課程規劃所示。
學程聯絡單位: 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學系 劉玉雯老師 05-2717716
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 李嶸泰老師 05-271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