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應用微學程
人工智慧應用微學程
宗旨
宗旨
為配合教育部推動大學程式設計教學及深化通識「科技掌握與應用」核心能力,鼓勵學生修習進階運算思維、程式設計、以及人工智慧等相關課程,使其具備進階程式設計與人工智慧跨域應用素養並以跨域系統模組化方式解決自身學科領域內的相關問題。
修業規定
修業規定
本微學程設立之目的在鼓勵非資通電訊相關系所學生跨域修習;資訊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資訊管理學系學生無法頒予本微學程證書。
本微學程包含「人工智慧應用」、「進階程式應用」、「資料科學應用」、「自造者創客應用」、「資料處理應用」、「雲端資安應用」、「機器學習應用」,共7個類別。
必修之「人工智慧應用」、「進階程式應用」類別,且每個類別至少須修滿2學分。
「資料科學應用」、「自造者創客應用」、「資料處理應用」、「雲端資安應用」、「機器學習應用」等5個類別,至少須修習2個別,且每個類別至少須備滿2學分。
本學程應修課程至少6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應修科目。
凡修業符合前述學分採認規定(2必修類別與2選修類別)且至少8學分(含)以上,通過審核後頒予「人工智慧應用」通識教育微學程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