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技術學程
宗旨
本校自86年起執行教育部補助「生物技術科技教育改進計畫」。依據教育部顧問室於90年11月15日到校訪視執行成果,建議本校規劃開設生物技術學程,以供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習,並提昇本校學生將來參與相關產業之就業機會,為落實生物技術之教學以培育符合生物技術產業需求之人才,特別設置生物技術學程,於修滿學分後發給生物技術學程修習證明,以供未來求學進修與求職之所需。
修業規定
本校各系所之在學學生已修畢「生物化學」(3學分)及「生物學(可以「動物學」或「植物學」抵免)、遺傳學、微生物學(獸醫系可以「病毒學」、「細菌學」抵免)、細胞生物學」(至少選二,6學分),得申請修習本學程
申請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應通過本學程委員會之甄選,未通過甄選學生亦可修習本學程課程,惟各課程之修習以具有學程資格之學生為優先。各課程其它修習條件,依據授課教師要求訂定之。
依據本校學程設置準則第6條規定,學士班學生修讀跨領域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學系、雙主修、輔系之必修之科目。
課程規劃
本學程應修習至少20學分,包括必修核心課程(8學分)及專業選修課程(12學分)。
1.必修核心課程(8學分):分子生物學(2學分)、基礎生物技術及實習(3學分)及進階生物技術及實習(3學分)。
2.專業選修課程(12學分):除上述課程,本學程專業選修課程名稱、學分數,由相關系所就其專業課程進行規劃並提報本學程委員會審核認定後,建檔公告供學生修習。
3.專業選修課程自95學年度起錄取之學程學生其主修系所開授之專業選修課程最多採計8學分,其餘4學分須至外系選修。
4.依據本校學程設置準則第6條規定,學士班學生修讀跨領域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學系、雙主修、輔系之必修之科目。
學程聯絡單位(110-112學年度): 生命科學院辦公室 05-2717896
Email:lifescience@mail.ncy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