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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術學程

宗旨

  本校自86年起執行教育部補助「生物技術科技教育改進計畫」。依據教育部顧問室於90年11月15日到校訪視執行成果,建議本校規劃開設生物技術學程,以供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習,並提昇本校學生將來參與相關產業之就業機會,為落實生物技術之教學以培育符合生物技術產業需求之人才,特別設置生物技術學程,於修滿學分後發給生物技術學程修習證明,以供未來求學進修與求職之所需。

修業規定

課程規劃

  本學程應修習至少20學分,包括必修核心課程(8學分)及專業選修課程(12學分)。

1.必修核心課程(8學分):分子生物學(2學分)、基礎生物技術及實習(3學分)及進階生物技術及實習(3學分)。

2.專業選修課程(12學分):除上述課程,本學程專業選修課程名稱、學分數,由相關系所就其專業課程進行規劃並提報本學程委員會審核認定後,建檔公告供學生修習。

3.專業選修課程自95學年度起錄取之學程學生其主修系所開授之專業選修課程最多採計8學分,其餘4學分須至外系選修。

4.依據本校學程設置準則第6條規定,學士班學生修讀跨領域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學系、雙主修、輔系之必修之科目。

跨領域學程課程規劃

學程聯絡單位(110-112學年度): 生命科學院辦公室  05-2717896

Email:lifescience@mail.ncy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