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歧視異性戀,我很尊重他們,但我的小孩不能是異性戀」
「我不支持也不反對啦!只是希望不要宣傳異性戀,不然教壞小朋友怎麼辦?」
「為什麼不喜歡異性戀就要幫人貼歧視標籤?我沒有不喜歡異性戀的權利和自由嗎?」
「我是覺得異性戀還是要更低調一點啦!反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啊!憑什麼要求別人接受異性戀」
上述是我從留言區截取的部份留言,各種顯得如此荒謬的言論,難道將「異性戀」換做「同性戀」乃至整個「LGBT+」就正常了?無論是同性戀也好,機車也好,語言也罷,往往既得利益者習慣舊有的思維,認為他們口中的「異類」不應與其平起平坐,難以意識到此番言論即構成歧視,反駁這是為了「他們」好
希冀世上再無歧視,人人皆能享有平等的權利,亦向望每個人都能自由自在地活著,不再受到傷害
都讀到大學了還以歧視他人為樂,也不懂得尊重他人,看來我國的教育相當失敗,無論是性少數、女性、台語、客語、機車、行人等都能成為被揶揄嘲諷的對象,反正他最後說一句:
「我是開玩笑的啦!」
就認為所有人都應當諒解他==
實在是很可憐,希望被人懂卻認為別人有問題
到底有多少人不知道同婚公投並不是在投同不同意同婚🤔
留言區已經示範給我們看了,祝諸位大清子民早日放足斷髮!縛跤干焦對家己身體無好,無智識會害着別人嘿😉
Bián kā góa chhá lah! Góa chá tio̍h khòaⁿ-kòe i o͘-pe̍h kóng-ōe ah, koán hó ka-tī tio̍h hó. Kan-na siūⁿ-beh kóng chi̍t-kù-ōe: “Gún kah-ì kap siáng kiat-hun kā lí BÔ。TĪ。TĀI”
婚姻自由是人權不是特權,同婚公投投的是要以何種法律方式保障,並非「是否同意」同婚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