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權利宣言

2009年02月10日醫學倫理委員會增訂

2022年11月16日第十三次審視

亞東紀念醫院將醫療團隊與病人之間視為一種夥伴關係

一、您有權獲得安全、高品質的醫療照護,不受任何歧視。


二、您有權在接受診治時,詢問並得知有關病情及預後情形。


三、您有權參與診療照護的過程與決策。


四、當您需要接受手術、侵襲性檢查或治療行為,本院醫師會詳細說明手術及麻醉的相關內容。但若情況緊急,依醫療法規定,得先為您進行手術和侵襲性檢查或醫療處置。


五、您的就醫過程中病情資料與紀錄,均由本院依法善盡保管與保密義務。


六、本院為教學醫院,但您有權利參與或拒絕任何與治療無關之檢驗、測試、教學等相關活動。


七、您有權利在合理付費機制下,申請個人各項報告及資料。


八、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您有權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選擇以「預立醫療委任代 理人委任書」,預先指定代理人。


九、您有權接受持續性的醫療照護或追蹤,至一段療程結束,不會中途無故被中止繼續醫療。

十、您若對本院之服務有任何建議或意見時,可填寫顧客意見單投入意見箱、撥打本院顧客反映專線(02)7728-1091或寄E-mail至院長信箱femh10000@mail.fem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