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時,原居住於南投縣的布農族開始大量遷移,部分東遷至花蓮的卓溪鄉、萬榮鄉,再從花蓮移至臺東的海端鄉與延平鄉;另一部分沿著中央山脈南移至高雄的那瑪夏鄉與桃源鄉,以及臺東縣海端鄉山區,因此布農族目前分布範圍擴展至南投、高雄、花蓮、臺東等縣境內,而其中又以南投縣境為主要住居地。 布農族共分六個群,主要為卓社群、郡社群、卡社群、丹社群、巒社群,以及少部分被鄒族同化的蘭社群。
目前丹大地區之布農族人主要為日治時期被由舊部落遷出者,與第一類移動過程較相近,由圖3-1之日治時期布農族集團移住情形可推知,丹大地區四村落之布農族大多在1934-1938年間由舊部落遷出,其社群以卡社群及巒社群為主,亦包含了少數的丹社群。在潭南部落之族人,為純卡社群,人和部落為純巒社群,而地利、雙龍部落則為族群混居,此外亦可由圖上看出,卡社群之舊部落多分布在丹大林道區域,而巒社群則多分布於巒大溪與郡大溪交會處周邊,以及郡大溪北側 。
布農族(BUNUN)
「布農」是自稱BUNUN人群的漢譯名,是族語中「人」的意思。布農族居住在中央山脈兩側海拔1000至2000公尺的山區,是典型的高山民族,自詡為「中央山脈的守護者」。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認定列為臺灣原住民第4大族群。
布農族各社群祖居區之位置圖 (資料來源:走山拉姆岸-中央山脈布農民族植物,2008 )
日治時期的理蕃政策影響下,布農族從大正三年(1914)起陸陸續續出草或襲擊駐在所、分遣所與腦寮,最後在大正六年(1917)丹大事件爆發,導致丹大地區布農族的遷社,以下概述丹大事件之始末。
大正四年十一月間,臺東廳和花蓮港廳為防範布農族,於兩廳民蕃交界處設置通電鐵絲網,予以封鎖。此後,山區內的布農族僅能前往南投廳集集支廳轄內丹大社方面交換物資,生活十分困頓,在長期不滿下,逐漸煽動南投廳方面的親友反抗日方。日警接獲風聲後,增派警備員於各個駐在所建築防禦工事,防範未然;另一方面,趕工補修開鑿警備道路,於大正五年十一月竣工。
大正六年一月八日,丹大駐在所勤務巡察與隘勇15人於汲水途中遇襲,造成4人受傷,2人行蹤不明,其餘人員逃回駐在所途中亦遭追擊,丹大社蕃包圍駐在所,並切斷電線,孤立日警。桃園、新竹、臺中三廳得知消息後,調派警部警員共238名,並加派一名警部指揮砲隊,加上南投廳方面總共動員456名警員組成搜索隊,以警務課長金子惠教為隊長,南蕃監視區長池田鳴遠也加入隊伍,於十一日前往丹大救援。因丹大地處中央山脈高地,距支廳七十二里遠,加上連日降雨,山路崎嶇泥濘難行,十三日先遣部隊抵達卡內多灣(カネトワン)駐在所後,立即展開砲擊,攻下哈哈比(ハハビ)高地,與丹大駐在所恢復聯繫。後續部隊抵達後便對附近部落展開鎮壓,同時搜索反抗的布農族。來自臺東、花蓮港的布農族趁亂逃回深山,而丹大三社的卡內多灣、賀庫賀庫(ホクホク)、米希可旺(ミシコン)社、冬哥社等社蕃人亦棄守家園,日警將各社的房屋、糧食燒毀後繼續搜索。同月二十一日,丹大社頭目之身前往駐在所請求歸順,表示此次參與反抗行動乃受花蓮港廳、台東廳方面逼迫。卡伊冬社(カイトン)、賀庫賀庫兩社也相繼投降。日方藉此機會沒收布農族的槍械,並將丹大社集體遷移至駐在所附近,凱東社則移住於密西可旺(ミシコン)山腰(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吳萬煌、古瑞雲譯,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