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影片:《The Corporation》 前言(中文字幕)
・關於企業法人
雖然本週依舊是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 的第十二項——負責任的生產與消費為主題,但不同於上週王俐容教授以「消費者」(日常生活中的我們)的角度切入,陳教授透由「生產者」——企業法人( corporation )——對社會環境產生的影響為題,展開本次的講座。
在演講的剛開始,老師給我們看了一部介紹企業法人(以下簡稱企業)的紀錄片《The Corporation》前言,其旁白的第一句話就讓我印象深刻:「在這個年代,企業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接著它又說,這部紀錄片的意義就是想探討企業的「人格」(畢竟它也算是法律上的「人」),並指出——社會在資本主義的日益影響下,企業的權利可能比政府還要大。
而企業的「人格」又是什麼呢?我們對大企業的既定想像似乎是個為了賺錢而不擇手段,壓榨勞工和自然環境,以達到其自身最大利益的邪惡大壞蛋(或者以中共的說法:萬惡的資本家)。而為了改善企業這種讓人有負面印象的「個性」,這需要消費者和企業雙方共同作用。
首先,我們必須要了解它為何那麼「壞」?美國的生物學家 E.O.Wilson 曾說過:「人類真正的問題在於:我們有舊石器時代的情緒,中世紀的體制,和神一般的技術。」而企業正是人在擁有神一般的技術後,創造出的產物。它追求單一價值,並以營利為其終極目的,對它的管理者而言,如果管理者只求營利,那後果便是股東賺錢,但可能傷害他人(底層勞工被剝削、環境破壞⋯⋯);若是少賺一點,但對他人或環境好一些,反倒會受到來自股東(若股東集合的股份夠大,甚至有權替換成另一個更爲他們賺錢的管理者)或法律(不為公司營利違反公司法⋯⋯這點稍後會提及)的壓力。
・企業與社會責任
隨著資本主義在社會上的運作,我們其實逐步發展出潛在的分工——企業解決人類的物質需求(工作賺錢,然後買東西);政府或非營利組織處理精神層面的需求與問題。但時代一直在進步,社會上的問題越來越多,政府沒有能力面對這些問題。於是,社會開始討論:是否企業也要負起社會責任?
台灣於民國 107 年修訂公司法,其第一條便說到:「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在過去,企業不得無故做「好事」,除非是一種「手段」,否則會損害股東價值。(例如,企業若是想成立基金援助偏鄉學童,必須是因為這麼做有助於提升企業的社會形象,不然無故撒錢在理論上是違法的。)
・從追求股東價值到永續企業
而談到股東價值,就要提及自 20 世紀後,追求股東價值的理論形成。其理論分別有以下幾點:
自由市場效率無懈可擊。
個人自由是社會追求的最高目標之一。
經理人(代理人)有責任滿足股東(主理人)期望,這是道德承諾。
舉例來說,二戰後面對日本產品大量進口的美國,政府以亞當斯密的國富論解除對市場的管理,並放手讓自由市場的價格決定一切。
要讓自由市場能有效率的運作,其成立條件需滿足以下三項:
價格須如實反映全部的現有資訊。
市場中,所有人享有真正的機會自由。
遊戲規則鼓勵創新進步,沒有官商勾結、有公平規則、有政府、媒體或人民看管。
但就如今的資本社會來看,企業擁有甚至是大於政府的權力和資源,我們並沒有很好地使自由市場運作。相對於以上三項條件,事實上卻是:
負面外部效應沒有適當的定價。
(舉例來說,企業在第三世界生產高污染的商品,卻沒做好廢棄物的污染處理,破壞當地的自然環境與人民健康,最後再以低廉的生產成本賣出便宜的商品,形成成本外部化。)
機會自由侷限少數。
公司有能力制定圖利公司的遊戲規則。公司看管人民、媒體、政府。
上述的種種事實,便是我們要改善企業法人的「個性」所在。而要如何做到改變,有五大關鍵要素:
創造共同價值。
建立使命導向型組織。
(教授舉一個名為亞瑟王麵粉的品牌為例,他們認為「建立人與人之間的連結」才是他們企業的品牌宗旨。)
重整財務金融制度。
(切合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第十二項,希望能從 ESG 來看一個企業是否有做到永續)
建立合作關係。
重整體制、整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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