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訂定交通服務隊或糾察隊選拔及表揚辦法,且有良好的訓練計畫與執行狀況(含參與學生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等紀錄資料)。
交通服務隊協助叮嚀各班級小心行走,並記錄已離校班級。
3-3-2.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及考核獎勵措施,且有良好的執行狀況(含參與導護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等紀錄資料)。
1. 制定完善的導護工作計畫,每周安排3位導護老師負責校內安全維護工作,全校共44位同仁共同輪值導護工作。
2. 每周五召開導護交接會議,確認當週導護執勤狀況,確實進行會議記錄,並於兒童朝會進行宣導。
安排導護老師於上放學時間指導學生放學;下課時間留意學生活動安全。
導護老師盡責的填寫導護紀錄。
3. 導護志工隊一直以來守護太平兒童上放學的安全,是本校強大的交通安全支援後盾目前有20位導護志工,設有3處交通導護崗位,每學年推薦新進志工參加增能研習,提升交安與導護相關新知,並推薦績優志工參加臺北市優良導護志工頒獎,另於校慶運動會時頒發感謝狀,接受全校親師生表揚與感謝。
導護志工 排班表
感謝導護志工在烈日、風雨中盡心盡力的協助維護兒童過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