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組織辦法與架構完整, 成員擴大至校外人士,定期召開會議,紀錄完整。
依據本校年度工作計畫,訂定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成員包含校長、各處室主任、各年級教師代表,並邀請家長會與導護志工隊隊長擔任顧問,規劃學年度各項課程、宣教、研習等。
上圖是本校近三次會議紀錄:109.9.16、110.1.20、110.3.3,詳細記錄會議內容,討論議題包含推行【班級導護制】、【汰換校內巡邏箱】、【交安五大守則與五大運動推展】等議題。
1-1-2.訂定實施計畫與相關執行辦法或要點,並就計畫推動情形進行檢討、考核。
透過PDCA循環針對校內交通安全教育實施進行檢討:
(一) P(Plan):1.擬訂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2.組織交通安全推動小組,含校長、各處室主任、訓育組長、教師、家長會會長、導護志工隊,涵蓋多元成員。
(二) D(Do):依工作計畫期程推動,且每學期召開會議,以檢討上一學期實施成效並規劃新學期工作計畫,108學年至109學年上學期共召開6次會議。
(三) C(Check):依學校交通安全教育願景、五大守則及五大運動,擬訂年度計畫目標並訂定檢核機制,執行與考核紀錄完整。
(四) A(Act):滾動式修正調整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