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聯總真理研究委員會之決議大會認同案
2019年聯總真理研究委員會之決議大會認同案
一. 如何以經訓的原則記念、遵守安息日?
議決:遵守安息日的經訓原則都已經有過去的決議,教會牧者應依這些原則,來教導信徒盡心遵守。
附註:
1. 安息日教義確立案。(1967年第一屆I—重要教義部份之4號案)
辦法:信安息日(星期六) 為神賜福之聖日,要在恩典下紀念創造及救贖之大恩,並盼望來世永遠安息而遵守之。
議決: 照原案通過。
2. 安息日(歌羅西書二章16-17節) 之研討案。(1993年第六屆代大結論之2)
結論:
a. 安息日是週制的安息日。
b. 要使人潔淨脫俗的飲食條例,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已成全。
c. 節期、月朔預表基督的救贖,其主要活動為獻祭。所以節期、月朔本身及條例、律例,都已成全在基督裡。
d. 安息日本身乃超越律法時代永存的誡命,預表基督內的恩典及天上永遠的安息,基督帶來了恩典的安息,故其律例已成全在基督裡。但誡命本身仍存在,我們現在守恩典的安息日,以追求基督裡的安息和盼望將來永遠的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