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聯總真理研究委員會之決議大會認同案
1981年聯總真理研究委員會之決議大會認同案
[教義及教會職務制]
一. 女人可否講道案?
說明:
依照真理研究會議決通過。
修正(1)辦法通過。
議決:依照真理研究會議決通過。女人可以上台講道。
二. 禱告後唱副歌方式請公決案。
辦法:
依照真理研究會議決通過。
修正(1)辦法通過。
議決:依照真理研究會議決通過。站唱或跪唱都有聖經根據,又與得救無關,原則上站唱或跪唱副歌,根據禱告的姿勢來決定。站著唱或跪著唱都可以,但同一教會要全體一致,由領會者決定之。
三. 可否紀念主耶穌蒙難案。
辦法:
依照真理研究會議決通過。
修正(1)辦法通過。
議決:照辦法(1)通過。
附註:辦聖餐是紀念耶穌的死,一年中至少舉辦一次不定期的感恩禮拜,以辦聖餐紀念主死。
四. 立職應否抹油案。
辦法:
依照真理研究會議決通過。
修正(1)辦法通過。
議決:照辦法(1)通過。不必抹油。
五. 對耶穌相片及十字架之見解討論案。
辦法:
依照真理研究會議決通過。
修正(1)辦法通過。
議決:照辦法(1)通過。
為了避免偶像化,不可掛耶穌的圖像。在刊物上也不可刊載耶穌的圖像(image)。
會堂可否立十字架問題。維持第一屆大會之議決原案,不必統一規定,由各地教會自行辦理。
為了避免偶像化,會堂內或講桌不要掛十字架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