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教義部分]
1. 本會基本信仰增加四條案。
說明:以口頭說明
辦法:
a. 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經典。
b. 信本會係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原始教會之真教會。
c. 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敬神愛人之教訓。
d. 信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議決:照原案經修文更正後通過如下:
a. 信新舊約聖經係神所默示,為證明真道唯一之經典,及信徒生活之準則。
b. 信本會係耶穌基督藉晚雨聖靈所設立,為復興使徒時代之真教會。
c. 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依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經訓,敬神愛人。
d. 信主耶穌必於世界末日,從天降臨,審判萬民,義人得永生,惡人受永刑。
[其他部份]
1. 執事可否立為長老案。
說明:
a. 在教會已擔任監督工作,且條件符合的執事,可按立他為長老。
b. 按立的程序,依照按立長老、執事的方法行之。
議決:可以改立,細節由各國聯合總會負責人會研究辦理。
附註:第一屆第一次負責人會議決:「符合聖經之資格的執事,可按手立為長老。」
2. 教會崇拜儀式等應否統一案。
說明:
a. 散會前舉手祝福,應否硬性規定?
b. 主持各種典禮者(如施浸禮、辦聖餐)是否需要規定他們穿同樣的衣服(如白袍或黑袍)?
c. 領聖餐是否需要等候分完才一齊吃、喝?或個別領到即可吃、喝?
辦法:
a. 需要統一規定辦法。
b. 不需要硬性規定。
議決:不需要硬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