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時間:選課期間內至選課系統線上提出申請
申請修讀資格:四年制大學部學生自二年級起及二年制大學部學生自三年級第二學期起至應屆畢業年級第一學期止(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其前一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達 75 分以上或學業等第積分平均(GPA)達 2.92 以上者,或其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20%以內者
修讀學分數:第二主修系組專業必修學分40學分(含)以上
修讀雙主修滿一學期並修畢雙主修應修科目六學分以上者,可申請修讀獎勵金新臺幣5,000元(詳細請參閱跨領域學習獎勵金介紹)
符合雙主修畢業資格者可申請修畢獎勵金新臺幣12,000元(詳細請參閱跨領域學習獎勵金介紹)
取得雙主修者,學位證書與歷年成績單會加註取得雙主修之系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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