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彰化縣鹿東國民小學校園美化綠化實施計畫。
貳、目的:為加強本校實施環境教育,表揚認真從事整潔工作學生,建立學生整潔環保意識,共同為愛護校園環境,守護地球環境盡一己之力。
參、參加對象:全校每班推選一位學生。
肆、實施時間:107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每學期推舉一位,並於期中考後繳交當選名單至學務處衛生組。
伍、選拔參考標準:
一、打掃環境時認真、積極、自主、有效率。
二、需列出三項優良事蹟,例如:打掃廁所清理穢物時不怕髒、主動撿拾教室或校園環境內垃圾、同學掃地工作未完成時會主動協助完成等。
陸、獎勵:
一、恭請校長公開表揚。
二、頒發學年度鹿東守護天使獎狀乙紙。
三、優良事蹟公告於學校布告欄。
柒、本計畫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