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整特教需求(參考資訊)
彙整全校特教生特教需求之目的與方式
彙整全校特教生特教需求之目的與方式
根據教育部在108年7月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在目次「伍、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與課程規劃」中提及:個別化教育計畫小組在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依學生個別特性訂定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特教需求)後,須將其規劃送至學校特教育推行委員會,進行全校特需整體「量」的審議、特殊個案「質」的審議。
學校特教生如果人數少時,特推會應可採逐案個別審議;但若學校特教生人數如果過多時,且須考量全校特教之可行性,如何讓特推會委員能夠迅速掌握資訊又能確實審議?彙整全校特教生特教需求或可有效解決此問題。
如何呈現「彙整全校特教生特教需求」,進一步規劃學生分組及排課?以下僅提供相關表格做為參考,各校仍可視學校的特推會審議情形而有不同的呈現方式:
★參考檔案一 臺中市校內需求彙整總表 (格式適用:國小至高級中等學校 參考國教署公版修訂)
★參考檔案二 資源班不分巡預排學生需求分組彙整表 檔案下載 (格式適用:國中小資源班/不分巡)
★參考檔案三 臺中市課程規劃一覽表(表二-1 112學年版本修訂中) + 個別化教育計畫(112學年新版表格) (格式適用:國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