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兒童天地96學年度學童作文暨書法比賽實施計畫
一、舉辦宗旨:透過作文及書法學藝競賽活動,提升學童藝文興趣與能力,以促進學校語文教育目標之達成。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兒童天地雜誌社、立人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西屯國民小學、鎮平國民小學、松竹國民小學、長安國民小學、
忠信國民小學。
五、參賽方式:
(一) 分組:
1、 作文:分四、五、六年級三組,各校每組遴派1名學童參加比賽。
2、 書法:不分年級,各校遴派1名學童參加比賽。
(二) 報名:即日起至96年11月23日(星期五)截止,報名表逕送立人國民小學教務處(TEL:22956975),或放置教育處立人國小交換信箱。
(三) 比賽時間:
1、報到:96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二時至二時二十分。
2、比賽:96年12月5日(星期三)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
(四) 比賽地點:本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
(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0號,TEL:22956975)
(五) 題目:當場公佈。
(六) 命題及評審:由承辦單位遴選適當人員擔任。
(七) 獎勵:
1、各組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第四名4位、第五名5位、佳作6位。得獎學童由市府頒發獎狀,前五名另頒圖書禮券: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300元、第五名200元。
2、前三名得獎作品在『兒童天地』刊登。
3、所有得獎學童之指導老師由市府發給獎狀,另第一名發給指導獎金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
六、辦理經費:
由兒童天地雜誌社業務經費支出。
七、注意事項:
(一) 作文參賽學童請自備墊板、筆(不得以紅筆、鉛筆書寫)、修正帶(液)等
文具。
(二) 書法比賽字體不拘,作品需落款(不可書寫校名),一律採用現場提供
之比賽用紙。
(三) 場內不得攜入任何參考資料或字典。
(四) 請各校指派教師帶領學童參加,並注意交通安全。
(五) 參賽學童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臨時要求更換名單。
八、本實施計畫呈市府核准後,分函各校依照實施。
附件一
臺中市兒童天地96學年度學童作文暨書法比賽報名表
校名:( )
※報名表請以正楷書寫清楚,逕送立人國小教務處或置放交換信箱。(字跡模糊或潦草致資料登錄錯誤者,請自行負責)
※地址: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0號。 電話:2295697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