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大群組被消失事件-聲明

112.03.22更新.....關於3/16本工會原有的line群組,被 張馨心、許宏仁 會員退群解散,未經工會群組內的成員許可,造成工會和會員極大的困擾。經與律師諮詢獲得以下建議:

1.刑事責任面上違反刑法第359條的「違反保護電磁紀錄罪」妨害電腦使用罪函送法辦,最高可判「五年」

2.在民事上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規定:「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損害賠償的範圍,則依民法第216條第1項規定,包括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

但因念在這兩位為本工會會員且為初犯,呼籲這兩位於自身的FB上刊登公開道歉啟事,並且以後不再犯。

112.3.16.....今天(3/16)一早很多會員致電工會,為何在深夜時間將群組裡的會員退出群組,工會再次嚴正聲明!工會會務及幹部皆未有此操作,也未授權!是許宏仁、張馨心 的擅自行為,未經當事人同意將台北市導遊職業工會Line大群組的成員強制退群,已嚴重影響會員權益,工會特此聲明!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請大家加入(官)台北市導遊職業工會社群!限本年度有效會員參加!

申請時請用(本名-語別-本名)→暱稱(本名-語別-本名)

備註:原來您的line的名稱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