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專區
#111.07.01公告 更新
各位會員:
確診COVID-19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可以在線上辦理
自111年7月1日起,確診COVID-19的被保險人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可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戶號」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進行線上申辦囉!
不僅可以減少郵件投遞寄送或親自到勞保局送件的時間,給付款項也可更快入帳喔!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https://edesk.bli.gov.tw/na/
*相關訊息:傷病給付/常見問答/確診COVID-19勞保普通傷病給付線上申辦作業相關Q&A
https://www.bli.gov.tw/0107199.html
*被保險人確診COVID-19,符合普通傷病給付請領規定,請詳閱後,有疑問再行打電話至工會(02-25919441),謝謝!
*提醒您:勞保傷病給付的請求權為5年。
*若您不會線上申請,可將資料正本以郵局掛號方式寄至工會,由工會代為申請,謝謝!
*提醒您:只要在期限內,都不會影響請領權益。
確診COVID-19勞保給付權益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勞保給付權益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勞保給付權益
有參加勞工保險之勞工,在加保期間確診COVID-19,得依規定申請勞保相關給付:
一、勞保傷病給付
勞保被保險人因染疫「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得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進行診療者,或者是進行居家照護期間,亦可申請。
符合上述情形之被保險人,得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檢具下列書件洽投保單位蓋章後,提出申請:
①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②傷病診斷書正本。如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者,可免附診斷書;若暫時無法取得隔離通知書者,可檢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健保快易通APP確診COVID-19之截圖畫面(須包含身分證字號)」,或其他足資證明確診之相關資料,亦得免附診斷書。
二、勞保失能給付
被保險人染疫,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符合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規定,得請領勞保普通失能給付。
申請手續:
①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②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
③經醫學檢查者,另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
三、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因染疫死亡,其遺屬得請領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申請手續:
①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②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③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受益人為養子女時,須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受益人與死者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記事請勿省略)遺屬請領順序:
①配偶及子女
②父母
③祖父母
④受扶養之孫子女
⑤受扶養之兄弟、姊妹
四、被保險人如懷疑染疫與職場工作相關,可就近向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尋求診斷。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名單,請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查詢。
五、向本局申請職災給付時,除前述各項給付的應備書件外,請於申請書敘明工作內容、罹病原因及經過,經本局就個案事實狀況,綜合審查與工作具有因果關係者,即可認定為職業災害。
六、外籍移工確診COVID-19給付權益多國語言(英文、印尼文、菲律賓文、泰文、越南文)說明,請至下方「附件下載」。簡易宣導圖卡,可至勞動力發展署網站參閱。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勞保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專區-確診COVID-19勞保給付權益 (bl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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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線,以下為歷史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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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8.15公告 更新
109年9月30日前寄至觀光局 申請(一律採掛號郵寄至交通部觀光局,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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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30公告 更新
📢【#自營作業者 #無一定雇主勞工 補助方案 】
截至4/29止,已協助本會227位會員申請生活補貼
不符合申請資格之會員也立即通知轉至觀光局申請生計費用方案
本會已於4/29針對勞保投保薪資24,000以下之會員,發出提醒簡訊通知,符合資格者,請儘速至工會辧理。
📍申請日期:109年4月20日~109年5月22日止
📍申請對象
✅3/31前已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並在保中
✅投保薪資24000元(含)以下
✅107年個人綜合所得未達課稅標準(40萬8千元)
✅不符合交通部、文化部等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申請方式
1. 備妥存摺、印章、身分證
2. 向所投保的職業工會提出申請
3. 經審核通過後,7-14天內匯入3萬元至帳戶
4. 或以掛號信件將您的申請書、存摺影本郵寄至工會辦理
表單下載:https://www.wda.gov.tw/cp.aspx?n=448B697E5083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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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27公告 更新
交通部觀光局補貼導遊與領隊人員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生計費用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
中華民國109年4月16日觀業字第10930011901號令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觀業字第109300149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第3點、第4點,並自中華民國109年4月16日生效。
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以帶團及接團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之導遊、領隊人員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生計負擔,特訂定本要點。
本要點補貼對象:
領有有效導遊人員執業證或領隊人員執業證者。
曾受合法旅行業派遣執行國民旅遊之隨團服務人員。
本要點補貼要件及內容:
導遊及領隊人員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至一百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止,曾執行接待或引導來臺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或引導出國觀光旅客團體旅遊業務八團以上,或總天數四十天以上,且於申請補貼之日起三個月內未任職旅行業者。
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至一百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止,執行國民旅遊服務四十團以上,或總天數八十天以上,且於申請補貼之日起三個月內未任職旅行業者。
前項人員申請補貼金額,每月補貼新臺幣一萬元,連續補貼三個月。
申請補貼對象同時具有第一項各款身分者,僅得擇一申請補貼。
補助對象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申請撥付補貼款:
補貼款撥付申請表http://www.atmorg.com/ezfiles/atm-roc/img/img/63151/660791639.pdf。
有效導遊或領隊人員執業證影本。
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身分證影本。
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應檢附曾執行導遊或領隊業務相關帶團證明。
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應檢附曾受旅行業派遣隨團服務之相關資料。
自本要點發布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之領據http://www.atmorg.com/ezfiles/atm-roc/img/img/63151/57337529.pdf
指定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切結書:書面切結所檢附文件及內容一切屬實,未有向其他機關申請相同項目補助或虛報、浮報、偽(變)造等情事。http://www.atmorg.com/ezfiles/atm-roc/img/img/63151/338883402.pdf
本局受理申請補貼期間,自本要點發布生效之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申請補貼未檢附應備文件如需補正或相關文件資料、證明認有疑義者,本局得限期先命補正、說明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逾期未能補正、說明者,不予受理。
申請補貼案件經審查與本要點規定不符者,不予補助,逕予駁回補貼申請。
申請補貼案件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核撥補貼金額至補貼對象指定匯款帳戶。
依本要點申請補貼生計費用與其他政府機關補助性質相同者,應擇一請領,不得重複。
依本要點申請補貼對象如有偽(變)造、虛報、浮報或有申請文件不實等情事,本局不予撥款;已撥款者,除追回已撥付款項外,並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局辦理經費核銷時,得委託相關機關、法人或公協會協助辦理資料檢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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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20 更新
勞動都109/4/18公告
大家久等了!!!!!
📢【#自營作業者 #無一定雇主勞工 補助方案 】
週一開始受理申請
你們的問題在這裡可以找到解答!
#詳情如下 #速速來看
📍申請日期:109年4月20日起
📍申請對象
✅3/31前已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並在保中
✅投保薪資24000元(含)以下
✅107年個人綜合所得未達課稅標準
📍申請方式
1. 備妥存摺封面影本及申請書
2. 向所投保的職業工會提出申請
3. 經審核通過後,7-14天內匯入3萬元至帳戶
☎諮詢專線:1955 或勞保局02-23961266 # 5555
計畫詳情:https://www.wda.gov.tw/cp.aspx?n=671AA4E12FCFB662#block
表單下載:https://www.wda.gov.tw/cp.aspx?n=448B697E5083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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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4.17更新
交通部觀光局補貼導遊與領隊人員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生計費用實施要點
1、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以帶團及接團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之導遊、領隊人員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生計負擔,特訂定本要點。
2、 本要點補貼對象:
(1) 未任職旅行業且領有有效導遊人員執業證或領隊人員執業證,並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下簡稱最近一年內)有實際執業者。
(2) 未任職旅行業之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且於最近一年內期間,曾受合法旅行業派遣隨團服務者。
3、 本要點補貼要件及內容:
(1) 導遊及領隊人員,最近一年內曾執行接待或引導來臺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或引導出國觀光旅客團體旅遊業務八團以上,且總天數四十天以上者,每月補貼新臺幣一萬元,連續補貼三個月。
(2) 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最近一年內服務四十團以上,且總天數八十天以上者,每月補貼新臺幣一萬元,連續補貼三個月。
申請補貼對象同時具有前項各款身分者,僅得擇一申請補貼。
4、 補助對象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申請撥付補貼款:
(1) 補貼款撥付申請表 http://www.atmorg.com/ezfiles/atm-roc/img/img/63151/660791639.pdf
(2) 有效導遊或領隊人員執業證影本。
(3) 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應檢附曾執行導遊或領隊業務相關帶團證明。(旅行社行程表、旅行業責任保險單)。
(4) 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應檢附曾受旅行業派遣隨團服務之相關資料。(旅行社行程表、旅行業責任保險單)。
(5) 自本要點發布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之領據http://www.atmorg.com/ezfiles/atm-roc/img/img/63151/57337529.pdf
(6) 指定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7) 切結書【附件三】:書面切結所檢附文件及內容一切屬實,未有向其他機關申請相同項目補助或虛報、浮報、偽(變)造等情事。 http://www.atmorg.com/ezfiles/atm-roc/img/img/63151/338883402.pdf
5、 本局受理申請補貼期間,自本要點發布生效之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6、 申請補貼未檢附應備文件如需補正或相關文件資料、證明認有疑義者,本局得限期先命補正、說明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逾期未能補正、說明者,不予受理。
申請補貼案件經審查與本要點規定不符者,不予補助,逕予駁回補貼申請。
申請補貼案件經審查符合規定者,核撥補貼金額至補貼對象指定匯款帳戶。
7、 依本要點申請補貼生計費用與其他政府機關補助性質相同者,應擇一請領,不得重複。
8、 依本要點申請補貼對象如有偽(變)造、虛報、浮報或有申請文件不實等情事,本局不予撥款;已撥款者,除追回已撥付款項外,並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局辦理經費核銷時,得委託相關機關、法人或公協會協助辦理資料檢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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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9更新
中華民國領隊協會
明早09:00紓困培訓班開始報名.
報名網址:http://www.atmorg.com/front/bin/home.phtml
另要提醒, 不接受現場報名及傳真報名。
參訓者請先準備三項資格證明文件:
1.領隊證正反影本
2.帶團證明(2年內)
3.健保投保證明
名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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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3更新
各位會員:
從這個禮拜(3/13)開始,每一個
星期五下午3:30,觀光局會在行政資訊網第六項,人才培訓這一欄,有一個紓困專區,會公告目前觀光局申請核准的公 / 協會名稱,請各位導遊領隊,符合資格的人去報名!
❤️請記住每個星期五
下午3:30都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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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華民國領隊協會,可能要下個禮拜才能申請下來,領隊的各位會員下個禮拜一以後,可以打電話到領隊協會問問看出來了沒有
👉領隊協會的電話
📞02-2545-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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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承接的培訓案件已經出來了、請注意協會的網站公告,別錯過報名期限!
👉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
📞02-2592-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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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2更新
導遊人員轉型培訓實施辦法公告http://www1.tourguide.org.tw/UserFiles/202031310459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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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11新增公告
觀光局紓困轉型培訓計畫,有關導遊、領隊參訓注意事項(摘自觀光局網站)
https://admin.taiwan.net.tw/Handlers/FileHandler.ashx…
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導遊、領隊輔導培訓課程可於3月下旬洽👇
👉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
📞02-2592-2207
👉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
📞02-2545-3555
http://www.atmorg.com/front/bin/home.phtml
📣請留意協會官網公告 📣
陳情文 — 2020/4/1 上午 04: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