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群在南台灣大學任職的老師,在此以具體行動表示對於學生靜坐行動之支持,並發表以下聲明:
在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台期間,人民為表達對於主權與兩岸政策之訴求而進行集會遊行,卻在警察管制過程中發生流血衝突事件而造成民警雙方皆有受傷之情形,對此我們深感遺憾並對於受傷的雙方表達慰問之意。
我們認為人民對於主權與兩岸政策訴求之表達,本即受到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同時集會自由與言論自由皆是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權,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乃受到大法官釋字第445、509號解釋之肯定。換言之,國家對於人民之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自由之行使,應該給予最大的容忍與保護,方屬符合憲法之要求。然而,現行之集會遊行法,以及政府在陳雲林來訪期間所採取之管制行為似乎有違前述憲法意旨之要求,此不啻為對於自稱民主法治之國家的諷刺,更是對於吾等推廣人權教育之踐踏。
學生基於其所受之人權與法治教育之確信,並挺身以自發性、去黨派以及和平理性靜坐的方式,要求政府與相關部會重視言論與集會遊行自由受到侵害之情形,並要求提出說明與對於失職人員之責任追懲,以及儘速修正集會遊行法。鑑於人權與自由是民主法治國家之高等教育應致力擁護之基本理念,而真理更是貴在於實踐。學生基於對真理的確信,並付出行動要求實踐,實屬難能可貴,因此我們在此表達聲援之意。
我們在此要求:
一、對於警察濫用國家暴力、侵犯人權的行為,法務部、監察院及相關機關應進行調查,儘速公布結果,並追究其行政與法律責任;
二、對於做出相關決策、發佈命令的政府首長,司法、立法、監察機關應追究其政治與法律責任;
三、立即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落實憲法保障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