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火-窮通寶鑑

論火

論丙火

炎炎真火,位鎮南方,故火無不明之理,輝光不久。全要伏藏,故明無不滅之象。火以木為體。無木、則火不長焰。火以水為用,無水、則火太酷烈。故火多則不實,火烈則傷物。木能藏火,到寅卯方而生火,不利於西,遇申酉而必死。生居離位,木斷有為,若居坎宮,謹畏守禮。

金得火和,而能鎔鑄。水得火和,則成既濟。遇土不明,多主蹇塞。逢木旺處,決定為榮。木死火虛,難得永久,縱有功名,必不久長。春忌見木,惡其焚也。夏忌見土,惡其暗也。秋忌見金﹐金難剋制。冬忌見水,水旺則滅。故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則不實。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則太燥,冬火欲生、不欲殺,殺則歇滅。

生於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愁興盛,盛則沾恩。土多則蹇塞埋光。火盛則傷多烈燥。見金可以施功,縱重見用才尤遂。

夏月之火,秉令乘權。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必招夭折之患,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穡。金土雖為美利,無水則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過傾危。

秋月之火,性息體和,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剋難免隕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火以光輝,縱疊見而必利。

冬月之火,體絕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剋以為殃。欲土制為榮,愛火比為利。見金為難任財,無金而不遭害,天地雖傾,火水難成。

三春丙火:

三春丙火,秉象至威,陽回大地,侮雪欺霜,耑用壬水,為扶陽,名曰天和地潤,既濟功成,正月用壬,庚辛為佐,二月耑用壬水,三月土重晦光,取甲佐之為妙。

癸丙春生,不晴不雨之天,丙日春生,時月出癸,雲霧迷濛,不顯不達,非若水輔丙也。

正月丙火:

正月丙火,三陽開泰,火氣漸炎,取壬為尊,庚金佐之,壬庚兩透,科甲定然,即壬透庚藏,亦有異途顯達。

若一庚高透,支藏一二丙火,納粟奏名,主為人慷慨英雄,有才邁眾。

或一派庚辛混雜,常人,得時月兩透庚金、無辛者,定主清貴,或辛年辛時,名為貪合,酒也之徒,女命一理。

或丙少壬多,而無戊制,名殺重身輕,斯人篌裡藏刀,尋非痞棍,或見一戊制壬,反成富貴,宜見一二比肩方妙。

或一片戊土,甲不出干,終非大器,且恐孤貧,正月之丙,忌戊晦光,或支成火局,耑取壬水為貴,無壬、癸亦姑用,若壬癸俱無,取戊以洩火氣,但屬平人。

或支成火局,弔作炎上而推,但不逢時耳,若不見東南歲運,反致孤貧。

或四柱有甲木,得康金暗制,可作秀才。

無壬用癸者,略富貴,且官殺亦要旺有限,丙火無壬,多主貧賊,屢徵屢驗。或火多無水,一至水必死。不然,定有災咎,惟五月丙火,合炎上格,則不喜水破格、用癸無根,定主日疾。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庚者,土妻金子。

二月丙火:

二月丙火,陽氣舒升,耑用壬水,壬透天干,不見丁化,加以庚辛已亦透,壬水有根,定主科甲。

或無壬水,己土姑用,主有才學,雖不能成名,必衣食充足。

或一派壬水,見一戊制,雖不科甲,亦有恩庇。或無戊透,則有辰戌丑未之戊,但辰宮癸水,貪合成火,不能制壬,此平常衣祿。若支下全無一戊,此係奔流之人,加以金多生水,下賤之命。

或一派戊土,亦用壬水,運喜行木,見土不祥,行火亦不利。

或丙子日辛卯時,乃從化格,但不逢時貪才壞印,難招祖業。若得一二重丁火破辛,壬水得位,亦主富貴,雖不科甲,亦有異途,名傳郡邑。合此格,主妻妾多子。或月時見二辛卯,日乃丙子,名為爭合,年不透丁制辛,此人昏酒色,年透丁火,反吉。或支成木局,反因奸得才,因酒得名。

凡用壬者,金妻水子。

三月丙火:

三月丙火,氣漸炎升,用壬水,或成土局,取甲木為輔,壬不可離,壬申兩透,科甲定宜,惟忌庚出制甲,則秀才而已。

無甲用庚,助壬水洩土氣。

壬透甲藏,富大貴小,有甲無壬,勞碌濁富,壬藏無甲,一介寒儒。壬甲兩無,愚賤之輩,乙丁雜亂,定必屬凡夫。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夏丙火:

三夏丙火,陽威性烈,專用壬水。若亥宮壬水無力,回剋洩氣故也,仍用申宮長生之水,方云富貴。

四月耑用壬水,金為佐,五月亦耑用壬。四五月壬透者富貴。丁多、兼看癸水,六月用壬,但借庚金為佐。

陽刃合殺,威權萬里,丁火羊刃太旺,正謂羊刃倒戈,無頭之鬼,丙火用壬,生旺坐實方好,忌壬水太多,名殺重身輕。

四月丙火:

四月丙火,建祿於巳,火勢炎炎,宜專用壬水,解炎威之力,成既濟之功。如無壬水,孤陽失輔,難透清光,得庚發水源,方為有根之水。壬庚兩透,不見戊土,號曰湖水汪洋,廣映太陽,光輝顯著,文明之象,人合此格,不但科甲崢嶸,必有恩謚封榮。若不驗,必暗損陰德。

或無壬水,癸亦姑用,見庚透癸,不富必貴。但心性乖僻,巧謀善辯。

或壬癸俱無,愚頑之輩,火炎無制,僧道之流。

或一派庚金,不見比劫,有富無貴。

或丙什日干,四柱多壬,不見戊制,名曰陰刑殺重,光棍之流。或支成水局,加之重重壬透,一無制伏,盜賊之命,如見己土,下賤鄙夫。

用壬者金妻水子。

五月丙火:

五月丙火愈炎,得壬庚高透,方為上命。或一壬無庚,亦主頁監,猶防戊己出干,丁壬化合,則為平人,即不透庚壬。或有申宮長生之水,濟之坐祿之金,至妙,必入詞林,又怕戊己雜亂,則為異路。

或成火局,不見滴水者,乃僧道鰥獨之命,即有一二癸水,多遇火土,用之無力,瞽目之人,得戊己透火氣,亦主刑剋孤寡,行北運多凶,何也,所謂燥烈水激反凶。

或成炎上格,柱運不見庚辛,多見甲乙者,反主大富貴,然亦不可見水運。

或有庚癸透者,衣祿充足,支火輕,無目疾,支見水者,異途。或成土局,又為洩太過,得壬滋甲出干,土被制而火得生扶,此必富貴壽考之格也。

六月丙火:

六月丙火退氣,三代生寒,壬水為用,取庚輔佐。

庚壬兩透,貼身相生,可云科甲名宦,若無庚有壬,不見戊出,小富小貴,見戊制壬則為賢而已。或己土出干混雜,此必庸夫俗子。或壬水淺,己土出干,其人貧困,無壬下格,賤而且頑,男女一理。

或天干一派丙火,陽極生陰,干支兩見庚壬。

總之六月丙火用壬,不同餘月用壬、喜運行西北,六月用壬,喜運行西南。

七月丙火:

七月丙火,太陽轉西,陽氣衰矣,日近西山,見土皆晦,惟日照湖海,暮夜光天,故仍用壬水輔映光輝。

如壬多,取戊制方妙,有壬透干,又見戊土出干,可云科甲,如戊藏支內,不過生員,多壬無戊,平常人也。或戊多壬少,亦屬常人,或多壬,一戊出制,所謂眾殺猖狂,一仁可化,必主顥達,有權職。

一派辛金,又為棄命從才,奇特之造,亦得恩榮,但多依親戚而為進身之階,從才者以水妻木子。

八月丙火:

八月丙火,日近黃昏,丙之餘光,存於湖海,仍用壬水輔映。

四柱多丙,一壬高透為奇,定主登科及第,富貴雙全,一壬藏支,亦主秀才。或戊多困水,則假作斯文,若無壬水,癸亦可用,但功名不久。

或見辛透,不能從化,貧苦到老,或見一丁制辛,為人奸詐,不識高低,女命合此,長舌淫賤。

或成金局,無辛出干,此非從才,乃朱門餓莩,如辛出干,不見比劫,此從才格,反主富貴,親戚提拔,妻賢內助,用水者,金妻水子,從才者,水妻木子。

九月丙火:

九月丙火,火氣愈退,所忌土晦光,必須先用甲木,次取壬水。

甲壬兩透,富貴非凡,苦無壬水,得癸透干,亦可,雖不科甲,異路功名,壬癸藏支,頁監而已,甲藏壬透,無庚破甲,可許秀才。或庚戊困了水木,定是庸才,無甲壬癸者,下格。

或一派火土,雖不太旺,亦自燥矣,如不離過繼,亦主奔流,加以無庚辛壬癸出干,必為夭命。

或支成火局,炎上失時,若運入南方,一貧徹骨。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壬者,金妻水子。

十月丙火:

十月丙火,太陽失令,得見甲戊庚出干,可云科甲,主為人性好清高,斯文領袖。

如辛透見辰,名化合逢時,主大貴。

或壬多無甲,乃作棄命從殺,即不科甲,亦是宦僚。

或壬多有甲無戊,郤非從殺,宜用己土混壬。

總之十月丙火,木旺宜庚,水旺宜戊,火旺用壬,隨宜酌用可也。

十一月丙火:

十一月丙火,冬至一陽生,弱中復強,壬水為最,戊土佐之。

壬戊兩透,科甲可許,無戊見己,異路功名。

或無壬水,有癸出干,得金滋無傷,又有丙透以解凍,可許衣衿。

或一派壬,則耑用戊土,此人雖不成名,文章邁眾,但名利虛浮,何也,因戊晦光,又須甲木為藥也,或無壬水,癸亦可用,但不甚顯。

或四柱多壬無甲,乃作棄命從殺,亦有雲路。

或水多、有甲、無戊,郤非從殺,宜用己土濁壬,十一月丙火,與十月頗同。

十二月丙火:

十二月丙火,氣進二陽,每雪欺霜,喜壬為用,己土司令,土多又不可少甲,壬甲兩透,科甲堪宜,甲藏則秀才而已,或無甲得一壬透,富中取貴。

如見一派己土,不見甲乙,名假傷官,聰明性傲,名利虛浮。

或一派癸水,得己出干,必主自創基業,若制伏太過,又取辛金作用,得見癸透,此人即不成名,必清雅文墨之士。

論丁火

三春丁火

正月丁火:

正月丁火,甲木當權,乃為母旺,非庚不能劈甲,何以引丁,姑用庚金。

或一派甲木,無庚制之,非貧即夭。或只一甲木、多見乙木者,必離之客,焉問妻兒。或見甲乙,生庚子時,又主妻甲子早,宜可採芹。

得壬化木,弱極復生,合此必主大貴,但此化合,反以不見庚破格為妙。

或有庚金壬癸,得己出干制之,此命不由科甲,亦有異途。

或一派壬癸,不得寅時,又無庚金,必主窮困。

或丁年、壬月、丁日、壬時,男主大貴,女則不宜,此格以土為妻、金為子,但子女艱難,女命合此,淫賤,刑夫剋子。

或支火局,無滴水解炎,僧道之命,見甲出略可,總不可無水,水多亦不宜。

二月丁火:

二月丁火,濕乙傷丁,先庚後甲,非不能去乙,非甲不能引丁。庚甲兩透,科甲定然,庚透甲藏,亦有生貢,甲透庚藏,異路功名。

或庚乙俱透,庚必輸情於乙,未免貪合,運行金水,一貧徹骨。或庚透乙藏,則不能貪合,乙反引丁,即用乙亦無害.運入木火之鄉,自然富貴,用乙者水妻木子。

若盡是乙木,不見一甲,此人富貴不久,因貪致禍,弄巧反拙,且不能承先人之業。

或支成木局,有庚透、主清貴,不見庚者、常人,二月乙木司權,必須有庚,有乙無庚,主貧苦無依,用庚者、土妻金子。

得印旺殺高,大富大貴。或一派水,無一戊制,主貧苦無依。或乙少癸多,有戊去制,反吉。用土者、火妻土子。

三月丁火:

三月丁火,戊土司令,洩弱丁氣,先用甲木引丁制土,次看庚金,庚甲兩透,定主科甲,或一藏一透,終非白丁。

或支成木局,取庚為先,得庚透,丁癸不透,亦有異路功名。

或支成水局,加以壬透,名殺重身輕,必夭折天年。或遭凶死,或戊己兩透,廊廟之客,若一甲破土,定是常人。

用甲者、水妻木子,用金者、土妻金子。

三夏丁火

四月丁火:

四月丁火乘旺,雖取甲引丁,必用庚劈甲,伐甲、方云木火通明,甲多、又取庚為先。

但四柱忌見癸水,癸水一見,洩庚、濕甲、傷丁,故以癸為病。

或癸水藏支,壬水出干制丙,不奪丁光,自是鴈塔題名,玉堂清貴。

或有庚無甲,戊透天干,此為傷官生才,又取戊為用,必主富貴,戊土出干,不見甲乙,又不見水,是傷官傷盡,八字清高,但不大貴,亦不大富,見水多木多,定是常人。

或四柱多丙,不見壬癸,奪了丁光,此人貧苦,或丁年、巳月、丁巳日、丙午時,一丙不奪二丁,即不顥達,亦名播四鄰。故書曰,丁火陰柔一燭燈,太陽相見奪光明,柱中若見甲木透,定許身安福自臨。

五月丁火:

五月丁火,時歸建祿,不宜亂用甲木。

遇年透隔位之壬,不貪丁合者,忠而且厚,或支成火局,干見火出,得庚壬兩透者,科甲定然,土透制壬,常人。即壬藏支中,亦非白丁,但要運行西北,方可發達,得一癸透,名獨殺當權,出人頭地。

若見寅辰亥卯字,化木生火,平常人物,豐衣足食,中年富,但刑剋子息,勞而無功,或丙午月、丁未日、辛亥時,亥中有壬制丙,不致貧苦,若丙午時,則滴水難救炎火,必主僧道,若年支見子,雖不科甲,亦有衣衿。

若干支無火局,有水透干,須用甲木,又要庚劈甲方明,木火通明,主大富貴,或木少火多,焚其木性,不能光透九霄,榮華不久。

或生月是祿,支皆生旺合局,右以火出,無滴水解炎,乃身旺無依,孤貧之格,女必為尼,即運北地,反主凶危。

用壬者、金妻水子,用甲者、水妻木子。

六月丁火:

六月丁火,陰柔退氣,但值三伏生寒,丁弱極矣,專取甲木,壬水次之。

若得甲出天干,支成木局,見亥中之壬,為木神有根,接引丁火,必然科甲,即不見木局,支見壬水,雖不大貴,亦有凌雲之氣,無庚不妙。

或支成水局,見水透干,則濕木性,不能引丁,必為平常人,有甲透、有才幹。有庚透,無刑傷,若無甲木,假名假利。

或年月日時,皆一派丁未之類,此為純陰,終無大用。

用甲者、水妻木子。

三秋丁火

七月丁火:

七月丁火,退氣柔弱,耑用甲木,金雖乘旺司權,無傷丁之理,仍取庚劈甲,為引火之物,或借丙暖金晒甲,不慮丙奪丁光,凡兩丙夾丁者,夏月忌之,餘月不忌,但此格少年困苦刑剋中年富貴,必要地支見水制丙,方妙。

三秋甲庚丙並用,仍分優劣,何也,七月甲丙,申中有庚,八月甲丙庚皆用,七八月或無甲木,乙亦可用,為枯草引燈,郤不離丙晒也,九月耑用甲庚,大抵甲一庚,乙不離丙,其理極明,或見甲庚丙皆透,必主科甲,無甲用乙者,富貴皆小,且富而不貴者多。

或一重壬水,又多見癸水,必以戊土為制,自然富貴光輝。

或一派庚金,名才多身弱,主富屋貧人,妻多主事,或壬多洩庚,丁壬化殺,反成富貴,若庚多無壬,奔流下賤。

八九月丁火:

或八月一派辛金,不見庚金,又無比劫,比棄命從才,富而且貴,雖不科甲,亦有異途,從才者水為妻,不剋,有正偏,木為子,不刑。

或九月一派戊土,洩丁火之氣,不見甲木,為傷官傷盡,非尋常可比,或甲木透出,為文書清貴,秋闈可奪,用甲者,庚不可少,水妻木子。

三冬丁火

十月丁火:

三冬丁火微寒,耑用庚甲,甲乃庚之良友,凡用甲木,庚不可少,無庚無甲,何能引丁,難云木火通明,冬丁有甲,不怕水多金多,可稱上格,甲庚兩透,科甲分明,見己則否,己多合甲,則為常人。

或一丙奪丁,必賴支內水救,若有支金發水之源,官拜烏台有准,金無癸水制丙,無用之徒,或有金無水,貧寒之士,有火無金,又主清高。

或時月二壬爭合,取戊破之,有戊稍有富貴,無戊常人,設戊藏得所,不失衣衿。

或二丙奪丁,得年干有癸,支下帶合,金水得所,亦必顯達,納粟奏名,必驗。

十一月丁火:

或仲冬水多癸旺,金無比印,此作棄命從殺,亦有異途功名,見丁比出干,難合格局,常人,且主骨肉浮雲,六親流水,戊出破癸,頗有兄弟妻兒,此格用戊,火妻土子,用甲,水妻木子。

或四柱多丙丁,又用癸制火,用癸者金妻水子。

三冬丁火,甲木為尊,庚金佐之,戊癸權宜酌用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