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怕世人的冤屈(下)
主啊,你伸明了我的冤;你救贖了我的命(耶利米哀歌三章58節)。
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
我的默想:
神會為 祂的兒女伸冤(耶利米哀歌三章58節)!你是他的兒女嗎?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
「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 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他從一本(有古卷作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 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他所生的。我們既是 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 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使徒行傳 第十七章24-31,申5:9 申4:24 )。」
學習到三件事:
1. 神的審判比世人的冤屈更加嚴重,神要藉著祂所設立的 基督耶穌按公義審判天下,當先與 神和好;先學習悔改的功課。
2.當先認識 神的創造、神的神性、神的旨意與審判。
3.祂是天地的主,公義的 神,聖潔的 神,忌邪的 神。
你承認必須先解決與 神和好的問題嗎?
願意接受 耶穌基督成為你個人的救主嗎?
願我們一同成為 神的兒女。感謝上帝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