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北屯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95年7月31日訂定
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修訂
一、依據:
(一) 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 目的:
(一) 落實學校之課程目標及精神,鼓勵學生學習、運用各種臺灣母語,增進各族群間之瞭解、尊重、包容與欣賞,奠定台灣母語於相關領域課程中之基礎,推展並營造台灣母語之優質環境。
(二) 依據課程綱要,規劃提升學生本土語言能力相關課程,落實以臺灣為主體之本土化教學,讓學生皆能在母語日活動中做深度學習,深刻感受本土語言之美,進而建立愛護鄉土、關懷社會與自然之人本情懷。
三、 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
四、 實施原則:
(一) 本實施計畫應尊重學生個別使用母語之差異,以各族群相互欣賞與學習彼此之「母語」為實施原則,鼓勵學生聽與說,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與氣氛。
(二) 實施當日將相關領域中與本土教育相關之內容,予以重新整合,並針對本校之特色,結合本土語文,規劃活動主題,但不影響正常教學之進行為原則。
(三) 活動內容以生活化、趣味化、統整化為原則,形式、理念、結構、活動方法,隨領域之特性轉變調整,讓「教」、「學」雙向皆能同時進行。
(四) 活動過程強調「生活接觸、活動參與」,經由學習、討論、統整後實際建構知識。
(五) 藉由情境營造促進學生學習,有效豐富鄉土學習內涵,並讓學生在活動中建立「人親、土親、文化親」的深刻體認。
五、實施內容:
(一)成立臺灣母語日推行小組(如附件),召開會議,會議得融入行政會議中討論。
(二) 每週三訂為本校「臺灣母語日」,鼓勵當日學校師生在實施教學或課餘之時,除了說國語,儘可能穿插使用本區民眾日常使用之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言等臺灣本土母語對話與交談,但請注意學生之母語種類與程度,做必要之翻譯。
(三) 2月21日為世界母語日,當週配合辦理世界母語日宣導活動,鼓勵使用與尊重各族群語言與文化。
(四)敦聘專家或學者,協助指導學校本土語教學實施。
(五)開辦本土語文課程:
1. 臺灣台語文課程:一至六年級列入正式課程,每週一節。
2. 客家語文課程:一至六年級列入正式課程,利用正式課程時間分組抽離上課。
3. 原住民族語課程:一至六年級列入正式課程,利用晨間、午休時間及放學後等外加時段辦理。
(六) 設立臺灣母語日網站,提供本土語相關教學資源及各項活動成果。
(七) 整理本土語相關圖書設備,供全校師生借閱使用。
(八) 配合週三進修,辦理閩南語演說及朗讀指導教學研習,提升教師閩南語教學知能。
(九) 宣導活動:每週三結合校園晨光時間,播放本土語教學(閩南語)影片或不定期實施「每週一句」或「利用母語進行的老師或學生演說活動」。
(十) 擅用校園角落休憩空間,設置佈置本土語教學櫥窗、標示或標語。
(十一)利用每週三之課間活動,穿插各類母語廣播,讓學生聆聽與欣賞。
(十二)每月週二彈性課程慶生會,生日快樂歌改用母語教唱。
(十三)校內進行各項藝文活動時,鼓勵學生以本土語展現。
(十四)圖書室設置本土語專區,方便師生使用。
六、評量與檢核:
(一)校內自我評鑑:
1.每學期末由各處室提供推動母語日成果,再由教務處統一彙整。
2.推動小組辦理自我評鑑。
3.班級實施成果由教師建檔自存,或提供給教務處統一彙整。
(二)市府訪視評鑑:依教育局組訪視小組排定行程實施評鑑。
(三)改進措施:
1.形成性評量:施行過程,得視實際需求修正計畫。
2.總結性評量:依據評鑑結果,修正往後執行方式。
七、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