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個案研討
個案研討要項
個案研討要項
一、 研討目的: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教師,共同討論有效之輔導策略,並提供
建議, 俾增進個案輔導效果。
二、 實施時間:平均每月召開一次,學期中得視實際需要和狀況適時召開。 三、 研討地點:本校會議室。
四、 實施辦法:
(一)以特殊適應不良之學生為對象,依實際需要適時召開會議。
(二)導師認為有需要舉辦個案研討會者可隨時提出。
(三)由提出個案之該班導師選定適當時間,並由輔導組共同選定及邀請參
與會議人員。
(四)參加人員包括個案之家長、任課老師、相關之專業人員、及同年級之
教師, 家長為重要參與者,應盡量邀請列席。
(五)為達到輔導個案之目的,為該個案舉行研討會可不限次數。
(六)會議之個案研討申請單依規定格式撰寫,但需遵守保密原則,應用圈
圈或代號替代真實姓名。
五、 本要點經行政會報討論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