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所屬各級學校
提升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執行率獎勵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校園二手制服、書籍、學用品等回收再使用」實施計畫。
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四、本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獎勵要點。
貳、目標:
一、強化資源循環再利用概念,提升執行成效。
二、培養學生愛物惜福之美德,鼓勵珍惜資源。
三、落實學校環境教育之執行,培養未來公民。
四、縣屬各校執行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執行率達70%以上。
叁、實施項目及內容:
一、每學期完成執行情況網路填報。(教育部網址:https://140.111.34.135)
(一) 上學期:每年度1月21日至2月5日前填報。
(二) 下學期:每年度7月1日至7月15日前填報。
二、各項成果資料(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於每年度2月5日及7月15日前彙送承辦學校(格式如附件);填報資料及成果冊等相關資料列為本府敘獎之依據。各校執行情形列入年度視導項目。
肆、實施期程:每年8月1日起至隔年7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