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如何得知應修習哪些課程?
每學期進行選課前,學校會由課程諮詢教師召集人及相關處室召開課程說明會,並提供選課輔導手冊,向教師、家長、學生介紹課程,學生可藉此了解學校之課程,進行選修。若對課程與升學進路有任何疑問,可向課程諮詢教師提出諮詢,若對個人的生涯規劃不清楚,可尋求導師及專任輔導教師的協助,並在生涯輔導後,由課程諮詢教師提供個別諮詢。
Q:如果二年級已選修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三年級改選修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是否會影響申請入學有關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的參採?
不會。
大學端有關學生在校修課的歷程,著重點在於學習的態度與表現,若是因生涯未定向而選了不同的課程,並不會因此影響了自己申請入學的評比。但仍建議同學審慎思考自身興趣,並選修未來科系所重視的選修科目,以利學習成果製作以及大學端學習歷程的檢視。
Q:選修課程最少須多少人才會開班?
最少要 12 人。
Q:須有多少學分及格才能畢業?
請參閱「畢業條件」之說明。
Q:「班級課表」和「我的課表」有什麼不同?
我的課表指學生選課的結果一覽表(內含本班、選修、校訂必修、彈性學習時間等各項選課結果),學生可依「我的課表」時間上課;班級課表指學生所屬班級的開課一覽表,學生所屬班級的開課表,不代表是學生的個人課表,亦無法顯示學生所選定的選修、校訂必修、彈性學習時間的選擇結果。每個學生的選課情形都不同, 也不一定只選原班的課程。
Q:「校訂必修課程」不及格,會影響畢業資格嗎?
根據總綱規定,校訂必修學分數各校不一,但一定要修,但並未規定及格始得畢業。
Q:108 課綱之學分採計方式為何?
高級中等學校實施學年學分制。每學期每週修習 1 節,每節上課 50 分鐘,持續滿一學期或總修習節數達 18 節課,為 1 學分。一般生成績以 60 分為及格,成績及格即取得該學分。詳細辦法請參考以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