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養公立動物收容所不易送養犬隻,提供首年寵物保險費補助
專案作業說明
為提高公立動物收容所不易送養犬隻之認養率,暨強化犬隻飼主之照護及管領責任,辦理「認養公立動物收容所不易送養犬隻提供首年寵物保險費」專案,補助作業說明如下:
申請資格:
⊙於本所認養不易送養犬隻:
⊿35公斤以上大型犬
⊿收容超過2年以上犬隻
⊿本所認屬不易送養犬隻
補助期間:112年 5月1日 起至 11月30日 止(或遇計劃變更及預算經費用罄為止,以本所公告為主)
應備文件:
⊙申請書
⊙身分證影本
⊙認養證明文件(領養流浪犬(貓)切結書)
⊙寵物保險投保證明文件(洽寵物保險業者)
⊙匯款帳戶影本
⊙未重複申領補助切結書
備註:
⊙同一申請人提供首年寵物保險費補助上限1隻
⊙申請人認養犬隻後請自行購買寵物保險
⊙實支實付,最高補助保險費3,000元
⊙不可重複向政府機關申領寵物保險費:每1人1隻狗
任何問題請洽臺東縣動物防疫所查詢:
臺東縣流浪動物收容中心089-362011 台東縣台東市中華路四段999巷600號之1號
檢附「 112年度寵物保險費補助申請表及切結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b.事後公開】」、「申請人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