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討論從「好作品」的定義展開,彼此也討論這並非絕對標準,而是受個人價值、文化差異與審美經驗影響,主持人也提到所謂「好的創作」未必需引人熱淚,反而是那些能激發內心矛盾與長久思索的作品,或者是誠懇、真誠對待主題的作品最能打動人心,反而認為觀眾是否產生連結、作品傳達是否到位,是值得創作者關注與追求的面向。
在創作過程中,團隊也坦言經常陷於自我懷疑,需要不斷在選擇與反覆推敲中前行,也提到自身難以在作品初始階段就有自信或下判斷,總是持續思考「這是最合適的做法嗎?」一旦決定方向,則會義無反顧地投入,創作者並非想要明確傳達核心想法給觀眾,而是希望帶給觀眾有很多的想像,不希望創作僅僅成為自我服務,而忽略外界交流;二律悖反協作體的李勻認為,創作並非始終必須討好觀眾,更重要的是誠懇面對自己,忠實於內心信念和價值觀,誠懇和真實是評判作品質地的根基。
討論也延伸到創作團隊內外的決策與溝通,團隊協作時,不同成員對作品階段有不同自我評價和溝通態度,有人在團內主動自信、有人成天自我懷疑,不同的態度和組合也是推動作品前進的動力。當創作者面對如公部門、資助單位等外在壓力時,更顯現核心信念的必要,有人坦言,這就像面對法律或規則時要不要「闖紅燈」,既是道德選擇、也是專業立場的堅持,即使外界有所質疑或否定,創作者依然需要選擇相信的歷史,價值與事實,將「堅持」作為作品的重要支柱,同時在面對團隊與社會,期望能穩定核心信仰與態度,讓創作在真誠、磨合與堅持之中尋找屬於自己的價值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