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二)資源與能源永續利用

1.定期執行物品回收再利用

募集二手制服

111.01.01~111.12.31 

跳蚤市集

 111.11.19

2.訂定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並張貼於各實驗場所

一、      實驗室注意事項:

1.   進入實驗室上課之班級,禁止在實驗室內追逐嬉戲、飲食,或進行與課程無關的實驗,不得攜帶食品、飲料進入實驗室。

2.   未經教師允許,不可擅自拿取實驗室之器材及設備等物品。

3.   如需借用實驗儀器,應確實登記使用登記簿,並妥為保管維護及歸還。

4.   實驗進行中,除對於防火、防爆須注意安全之外,並應熟悉告示上緊急狀況之簡易處理流程、緊急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5.   從事任何實驗前,應確實做好安全評估,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使用儀器前,務必詳細研讀使用說明書,不會使用時,請勿自行動手,以免發生意外。

6.   嚴禁在烘箱、酒精燈等加熱設備附近,放置易燃物或易爆炸化學藥品,操作時注意避免超時加熱,造成危險。

7.   進入實驗室成員均須會操作滅火器,並確知各項緊急應變設備(如急救箱、逃生口等)之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

8.   最後離開實驗室的人員,必須確實檢查所有化學用品是否擺放正確位置,所有電器、實驗設備之開關、水龍頭及實驗室門窗等是否確關閉。

二、      化學藥品注意事項:

1. 使用化學藥品,應於實驗前詳細閱讀有關藥品之物質安全資料表。

使用化學藥品場所,應於現場明顯處備置:(1)化學藥品清單 (2)緊急應變(含洩漏處理)設備。

2. 各類廢液、空瓶應依環保法令相關規定標示清楚並分類存放,不得任意傾倒、堆放。

3. 從事會產生毒性、腐蝕性蒸氣之作業時,應在排氣櫃內進行。危險性或異味實驗時,實驗在進行中需於門外張貼警示標示,並請張貼緊急處理聯絡人。


3.其他各項作為

111綠色採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