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集中壟斷式的發電方式如燃煤、核電,其所造成的污染及風險,是以犧牲該地區居民的健康及承受高風險災害來滿足社會對於電力的發展需求。而當我們期待能源轉型以綠能為主要發電方式時,因綠能設置相較於傳統發電方式更為分散及容易被鄰里看見,導致過往臺灣的資訊公開或是民眾參與程序的缺漏,無法滿足居民要求,也無法增加社會對於綠能的接受度;且因為現在無論是離岸風力、漁電共生等發電方式,係採共存共同使用原則,與原本土地或海洋的經濟生產有使用空間上的衝突,如何共用共融,都需要社會各方願意溝通反映問題來解決衝突。故環權會於此之際將思考行動在制度上如何促進綠能在資訊公開或是民眾參與程序上能有所突破,也更希望環權會在綠能發展上,能協助陪伴個案發聲讓開發方願意一起對話,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