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退稅申請直接劃撥退稅,安全快速又簡便。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表示,為節省稽徵成本,稅捐稽徵法授權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免退金額,原規定小額免退限額已自102年4月1日起取消,因此不論退稅金額多寡,一律主動退還納稅義務人。

民眾可於每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選擇利用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即可免除退稅支票或憑單無法收取或遺失之困擾,又可節省前往銀行提兌的時間,既安全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