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師篇

【教師篇目錄】

  • 一、在志願選填之前,如何協助學生分辨學術傾向或職業傾向?

  • 二、國中教師如何藉由技職教育(職業類群)等相關資訊,協助學生進行適性輔導?

  • 三、針對志願選填試探的結果,教師該根據對學生的觀察提供家長及學生哪些參考建議?

  • 四、學生填寫「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系統」的結果可能有哪些類型?針對不同類型的適性輔導措施為何?

  • 五、教師針對學生志願選填試探作業輔導重點為何?

  • 六、在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的過程中,教師該如何運用更多相關資訊,以協助他們做出適當的決定?

  • 七、志願選填系統輸出資訊看不出明確志願意向,如何協助學生進行選擇?

  • 八、當學生在系統中所選填的志願與個人興趣、性向、能力和家長意見不一致時,該如何輔導?

  • 九、如何運用相關資源,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

  • 十、如何對中介教育之高關懷學生或少觀所、矯治學校(機構)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

  • 十一、如何對選讀技藝教育課程的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

  • 十二、如何對參加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

  • 十三、倘若學校發現學生有重大議題或困難個案,校內專業輔導人力不足時,要如何針對「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系統」試選填結果進行轉介?

  • 十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與國中畢業生升學選擇之重要關聯為何?


  • 一、在志願選填之前,如何協助學生分辨學術傾向或職業傾向?

教師在學生選填志願前,可以向學生說明不同類型高中以及專科學校主要的學習內涵與宗旨,在高級中等學校第 5 條將高級中等學校分為下列類型:

(一)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基本學科為主課程,強化學生通識能力之學校。

(二)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專業及實習學科為主課程,包括實用技能及建教合作,強化學生專門技術及職業能力之學校。

(三) 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包括基本學科、專業及實習學科課程,以輔導學生選修適性課程之學校。

(四) 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採取特定學科領域為核心課程,提供學習性向明顯之學生,繼續發展潛能之學校。

專科學校法第一條:專科學校以教授並提升應用科學及技術,培育就業能力,養成實用專業人才為宗旨。

從學校類型可以發現普通型高中以基本學科的學習為主,建立通識之能力,以便進入下一階段的分流,選擇適合的學系,學習更專業的知識與技能;另一方面技術型高中與專科學校,則以專業與實習學科為主,培養專門技術及職業能力,以便就業或在進入科技大學,學習更專業的知能與技術。

一般而言,國中學生在進行未來生涯進路選擇前,學校會安排許多適性輔導措施,如探索體驗活動、測驗、生涯議題課程、生涯個別輔導等幫助學生了解自我特質(能力、興趣、性向、人格特質、價值觀等),探索下一階段校園生活與未來一些職業資訊,以便在志願選填時能有較明確的生涯方向。尤其在生涯課程的試探過程中,學生對於未來生涯進路,會考量個人自我特質與環境因素(距離、經濟狀況、學校狀況、家人期許等),以及普通型高中或技術型高中、專科學校的不同學習內涵與宗旨來決定就讀的學校類型。

為了能區辨學生生涯決定就讀的高中類型,對於最後決定想要就讀普通型高中,以「學術傾向」來顯現其適性輔導結果,鼓勵繼續基本學科學習,具有通識能力,並持續試探個人特質蒐集環境資訊,延後分流;對於最後決定想要就讀技術型高中、專科學校,以「職業傾向」來顯現其適性輔導結果,鼓勵學習專業技能,重視做中學,學得一技之長,提早分流, 畢業後就能就業,或繼續就讀技專院校學習更專業知識與技能,持續試探培養專長。

學生若處於生涯未定向,可以鼓勵先填綜合高中,透過高一統整試探活動安排,再決定高二選擇比較偏向「學術傾向」的學術學程(升大學院校為主)或選擇比較偏向「職業傾向」的專門學程(升四技二專為主),達到適性發展的目的。

  • 二、國中教師如何藉由技職教育(職業類群)等相關資訊,協助學生進行適性輔導?

A:

普通型高中是以基本學科學習,養成通識能力,技術型高中及五專(技職教育)是強化學生專門技術及職業能力,培育就業能力,養成實用專業人才為宗旨,技職教育包含五專(詳見附錄一五專群科資料)、技術型高中(高職),課程設計共分 6 類 15 群,如下:

1. 工業類: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化工群、土木與建築群。

2. 商業類: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設計群。

3. 農業類:農業群、食品群。

4. 家事類:家政群、餐旅群。

5. 海事水產類:海事群、水產群。

6. 藝術類:藝術群。

導師及學校輔導人員可以協助同學在各群科中,找出適配的個人能力、興趣、性向、人格特質、價值觀等特質與決定考量的因素選擇適合的科別就讀,並提醒學生從相關網站資源,找出個人特質與各類群的適配情形,並蒐集適性入學等升學管道資訊,進行輔導: (一) 教育部建置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網站並提供「適性入學宣導手冊」,內容提供免試

入學、特色招生全國一致性規範及各就學區招生資訊。

(二) 國中畢業生選擇技職教育後,以學習專業學科為主,學生依據自身興趣及性向選擇就讀科別,並接受基礎且完整的教學與訓練,以學科能力與實作能力並列為主要教學內容, 並以實習課程加強學生的操作能力。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及五專群科攻略相關資訊,請參考附錄一(提供輔導教師使用)、附錄二(提供一般教師使用)。

(三) 有關各就學區內高中職及五專之學校分佈及設科資訊請至「高中職及五專資訊定位查詢系統」查閱,亦可至「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網站」(網址http://adapt.k12ea.gov.tw/) 內學校資訊定位查詢處查閱。

(四) 關於技職教育類群、科別、設科學校及未來升學進路,如附錄三。

  • 三、針對志願選填試探的結果,教師該根據對學生的觀察提供家長及學生哪些參考建議?

A:

志願選填試探的結果,可協助學生進一步檢視自己的志願與興趣、性向、能力表現等方面是否一致。此外,各校應以教育部及各縣市主管機關所提供之國中學生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系統輔導策略為基礎,依據學校學生及家長屬性研擬出一套適合該校之宣導資料,並利用各類親職活動進行宣導。

教師可從生涯金三角的各種面相提供家長及學生個別化建議:

  • 四、學生填寫「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系統」的結果可能有哪些類型?針對不同類型的適性輔導措施為何?

A:

學生填寫「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系統」的結果可能會出現的類型及適性輔導措施如下:

(一)志願已定向

學生對於未來就讀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中)、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或五專已有充分決定,其志願結果顯示選擇學校類型相當一致,例如:全部選填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中)或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選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或五專,也對未來就讀類群或科系有相當了解,其志願結果顯示多數能集中在 2-3 種職業群科,例如:志願結果完全以餐飲或觀光科為主;或雖以餐飲或觀光科為主,但部分穿插商經科或外語類科。類此情況均顯示學生對於個人生涯發展方向已能初步定向,在輔導措施上毋須再給予太多分析及建議,僅需對學生的決定給予支持即可。

(二)志願未定向

倘若學生的志願結果有非常分歧的情況,類此情況顯示學生對於個人生涯決定尚處於未定向中,例如:第 1 志願為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中)、第 2-4 志願為技術型高級中等

學校(高職)機電類科、第 5-7 志願卻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農業類科、第 8-9 志願又回到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高中)等極度分歧的情況,但又沒有個人生涯決定的邏輯可做為支持的基礎。在這樣的狀況下建議導師及輔導人員應給予個別的晤談或諮商,透過各項生涯規劃測驗或工具(例如:生涯抉擇平衡單),協助學生更進一步了解自己的興趣、性向、能力所適合的發展方向,進而在下一次的志願選填試探系統填寫時,其志願結果能呈現逐步收斂的情況。

(三)學生能力與選填志願有明顯落差

選填志願顯示學生對於未來期望就讀的學校與科系,大部分的學生也均能在瞭解個人能力與興趣之下順利完成志願選填。因此對於少數因能力與志願序有明顯落差而無法完成選填的學生,應先了解是學生自我期許、同儕影響,亦或來自家長期望因素。除提供因素分析並進而協助學生瞭解個人興趣、能力和學習的相互影響,更可分析群科概念與未來升學就業的關係,以做為與家長及學生溝通時輔導方向的參考。

  • 五、教師針對學生志願選填試探作業輔導重點為何?

A:

國中學生志願選填試探作業政策理念係為深化國中適性輔導作為,提供學生對於高中職校免試入學作業探索體驗活動,藉由後續相關輔導作為,以協助適性入學作業順遂推動。因此教師應落實學校所訂生涯發展教育中一系列有關生涯發展的學習活動,來幫助學生從多元角度認識自己,也應配合教育部技職教育宣導,加強國中師生家長對技職教育之瞭解,給予學生一張清晰的「藍圖」和「生涯路徑」,替未來作出最好的選擇。

為提升志願選填試探作業後輔導成效,在學生完成志願選填試探後,教師應協助學生檢視其志願選填結果,是否和其性向、興趣與能力相符,與平日生涯試探結果是否相近,並詢問學生是否充分了解所選志願校科未來學習內容與進路發展,給予學生適切建議或輔導措施。配合年度適性入學作業目標,本年度志願選填試探後之重點輔導措施建議如下:

(一)增強學生對於技職教育與高中職特色課程的了解

依據往年志願選試探問卷調查結果分析,國中學生對於技職教育與學區內各高中職校特色課程內容較為陌生,不利其做出適切之生涯決定,所以教師應強化對技職教育與學區內各高中職、五專學校特色課程之宣導與認識,以增進輔導知能。

(二)應主動關心低學習成就學生的志願選填狀況

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相關問卷調查顯示,學習低成就學生較不會主動與教師討論志願選填內容,國中教師適性輔導主要以學生學習成就與興趣為主,但多數老師較關心高學習成就之同學,顯示學習低成就的孩子在學習照顧上較低,所以建議教師應主動關心學習弱勢的孩子,落實教育公平正義。

(三)蒐集學校特色與校園資訊,協助學生適性選擇,期待達成就近入學等政策目標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推動重點,最重要在滿足國中畢業生適性選擇、就近入學高中職的需求,因此建議學校及教師鼓勵學生除了考量個人能力、興趣、性向人格特質外, 應該多多認識離家附近不遠學校的各項資訊,如校園環境、師資、設備、獎學金、學生表現、產學合作情形、離家距離遠近,並參考提供學區內各高中職校及五專校科分布及各校經營特色等資訊,協助學生達成適性選擇,以落實十二年國教中讓學生能就近入學的政策目標。

  • 六、在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的過程中,教師該如何運用更多相關資訊,以協助他們做出適當的決定?

A:

教師可幫助學生理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後高級中等學校階段之課程架構變化、學習歷程檔案建置方式,以及大學考招連動方案內容,藉由這些連動以思考未來選擇與時間規劃應用、多元學習表現參與等可能性,而透過如課程計畫平台、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考中心選才電子報等網頁認識高中課程與學習,提供國中學生開闊正確的未來生涯知識與視野。

教師還可針對學生的個別差異提供個別化輔導與適性多元入學的相關資源,協助學生透過個人特質認識自己的性向興趣與環境探索資訊,進一步和志願選填試探結果產生連結,必要時尚可配合學校輔導人員提供生涯決定的必要諮詢。

除了校內輔導人力資源教師也可以帶領學生與家長進入各縣市教育局(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瞭解各縣市在免試入學、優先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的相關規定與重要訊息。這些網站中有許多豐富的宣導資料、影片,方便下載參考運用。另各縣市政府或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也都有設置相關的諮詢專線,可隨時提供服務。

綜上教師不但可主動連繫學校各處室,以及利用縣市政府自行規劃的線上資源或於教育部各類相關網站進入連結,都可以找到您要的資料。

參考下列資源:

(三) 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網站(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單科型高中及五專等學制介紹)

(四) 全國高中高職五專資訊網

(五) 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平臺

(六)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七) 大考中心選才電子報

(八) 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

(九)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十) 技訊網

  • 七、志願選填系統輸出資訊看不出明確志願意向,如何協助學生進行選擇?

A:

國中生涯未定向是合理的情形,透過志願選填系統中適性輔導問卷題目,可以快速篩選出志願不確定且需要進一步適性輔導的學生。教師可以運用「生涯檔案」、「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為藍本,再次協助學生檢視過去多元生活經驗,找出具有生涯重要事件或重要他人來確認個人特質與環境探索的資訊,進行適性輔導。適性輔導工作是十二年國教之關鍵,因此導師與輔導教師須先充分了解生涯檔案、紀錄手冊以及志願系統適性輔導問題的運

用,將有助於生涯未定向學生之輔導,建議如下:

(一)透過志願系統適性輔導問題,篩選需要進一步適性輔導對象

志願選填之生涯決定已經看出許多不確定或不一致現象時,為了提高老師適性輔導效率,可以透過志願系統適性輔導問題,了解學生選填志願時的優先考量因素,確認是否要進一步進行個別生涯輔導。

(二)善用「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和「生涯檔案」

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於九年級下學期三月前完成生涯統整面面觀,六月前完成其生涯發展規劃書,學校對學生之進路選擇應提出適當建議。因此,輔導教師及相關教師可參考「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和「生涯檔案」的紀錄,與學生討論志願意向。

(三)善用生涯規劃測驗或工具

透過各項生涯規劃測驗(例如:多元智能量表、國中生涯興趣量表、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 或工具(例如:生涯抉擇平衡單、群科ID卡、職群適配卡),協助學生更進一步了解自己的興趣、性向、能力所適合的發展方向。

(四)延緩分化選擇

經過進一步的個別生涯輔導後,學生仍無法從過去自己的生活經驗中找出生涯重要事件或重要他人,對於自己的生涯定向仍表示不明確時,可以建議考慮選擇就讀綜合型高中或普通型高中,繼續進行後續生涯試探延緩分化,達成適性發展的目標。

  • 八、當學生在系統中所選填的志願與個人興趣、性向、能力和家長意見不一致時,該如何輔導?

A: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五大理念之一即特別強調「多元進路」─發展學生的多元智能、性向及興趣,進而找到適合自己的進路,以便繼續升學或順利就業。亦即破除傳統上僅重視智育發展卻忽略個人特質的自我探索的窠臼。所以,學生呈現不一致情形時,正是輔導的關鍵時機,可以運用班會討論、小團體輔導或個別輔導諮詢等方式,提供適切的協助。

整體來說,學生在參與系統志願選填時,可能有下列幾種不一致的情形,特將其輔導措施概要說明如下:

(一)和興趣、性向測驗結果不一致

1. 瞭解學生對測驗結果的解釋是否瞭解。

2. 檢視興趣、性向測驗與個人生涯活動經驗進行分析比對,確認測驗可靠性。

3. 重新探討興趣、性向與個人日常生活的具體事蹟,說出一致或不一致的理由。

4. 依前項結果視需要再提供其他相關個別興趣、性向測驗或生涯諮詢。(二)和能力或平常成績表現不一致

1. 透過個人日常生活的具體事蹟,確認學生具備那些能力與學業成績表現。

2.探討學生所填志願和能力、學業成績表現不一致的理由。

3. 將學生的成績表現和志願學校科別及所需的能力相比對,針對弱勢科目分析瞭解其困難原因,溝通並找出補強方法。

4. 依前項結果建議尋求輔導老師進行個別生涯諮詢。

(三)和家長意見不一致

1. 探討學生所填志願和家長意見不一致的理由,提供專業諮詢。

2. 扮演家長與學生之間的溝通橋樑,提供親子對話的平台,增加對彼此需求的理解。

3. 妥善運用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與生涯檔案等資訊,協助家長瞭解學生選填的理由,並讓學生瞭解師長建議的原因。

4. 在輔導及溝通的過程中,可運用相關生涯資訊,協助家長或學生破除校系排名的迷思, 重新思考生涯抉擇的意義與價值。

5. 增加家長對於各職群類科的相關資訊,並提供成功案例或學習典範,讓家長能夠瞭解

「條條道路通羅馬」可能性。

  • 九、如何運用相關資源,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

A: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5條規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有關評量、教學及行政支援服務。考量學生不同的障礙類別,應由特殊教育教師主責提供志願試探選填與諮詢輔導,輔導教師為輔擔任協同角色,並參考下列資訊提供諮詢建議:

(一)個別化教育計畫(以下簡稱 IEP):IEP 係結合老師、家長、行政及相關專業人員對特殊教育學生所做的個別化教育計畫,因已考量特殊學生身心及學習需求,因此在提供志願試探選填與諮詢輔導前需參酌 IEP,以落實學生需求及轉銜服務。

(二)特殊教育相關法令規定:除考量學生身心發展、個人特質及就學環境、大眾交通工具等因素,更要熟稔各項特殊教育相關法規,以保障學生受教及就學權益。

(三)特殊專業團隊的服務需求:部分身心障礙學生除學科需求之外,尚有特殊專業團隊的服務需求,如:專業治療師、社工師、心理師及巡迴輔導教師等服務,因此輔導學生做志願選填學校選擇時亦須併入考量。

(四)身心障礙學生升學管道適性輔導安置:因應教育部推動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之推動, 教育部特規劃「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發展方案」,期強化國中畢業之身心障礙學生升學高中職機會,並以彈性多元安置方式,期達到免試升學及入學普及化;提供就近入學之機會,落實就學與生活在地化。以 107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管道為例:

1. 107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管道主要有三種:

(1) 適性輔導安置(含餘額安置)。

(2)免試入學。

(3)特色招生。

2. 參加適性輔導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得再參加其他升學管道,但僅能選擇一項錄取結果報到。

3.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十二年就學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升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簡章報名資格者,得循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中「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或「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依規定報名餘額安置。

  • 十、如何對中介教育之高關懷學生或少觀所、矯治學校(機構)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

A:

中介教育是為中輟之虞或特殊需要學生回歸正規學校教育前的過度性教育措施,也是目前國內中輟防治與復學的主要教育措施。藉由提供學生多元課程以達預防中輟或再輟的教育目標。目前各縣市政府設置的中介教育包含下列四類: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合作式中途班、獨立式中途學校。本類學生為高關懷個案,在原校仍有輔導教師進行個案管理,並定期至上述合作機構或學校進行輔導關懷,在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時,宜考量對學生最有利的方式來進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並應督導相關學校對此類的學生強化志願選填試探與輔導作業。

(一)資源式中途班:此類型學生在課程安排上為部分抽離,且學籍及部分課程會視狀況回到原來的班級,所以,在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時,應由該生原學校的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協助辦理。並由輔導室評估與原班學生一起同步進行或個案處理。

(二)合作式中途班或獨立式中途學校:此類型學生在課程安排上為完全抽離,成績計算及平時表現皆以在該班或該校時為主,由於多屬學校外的組織協助辦理,且學生的學籍都在原來的學校,所以,在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時,應由該生原學校的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協助該班或該校的輔導人員辦理。

(三)慈輝班:此類型學生在課程安排上為完全抽離,成績計算及平時表現皆以在該班時為主,所以,在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時,應由該慈輝班的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協助辦理。

(四)矯治學校(機構):主要針對接受法律裁定須施予矯治教育的學生,提供住宿與輔導教育等服務,兼具輔導與矯正特性。由於矯治體系之特殊性,接受矯治教育的學生無法使用本系統,建議由校方或所方的輔導教師或輔導人員自行參閱相關志願選填試探網路輔導資源提供學生必要的資訊,必要時,可與該校或單位所在之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取得聯繫,共同討論適合的輔導介入方式。

  • 十一、如何對選讀技藝教育課程的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

A:

國中學生處於生涯發展成長期及探索期,應對自己的能力、興趣及外界工作世界進行探索與了解,俾利於完成國中教育後升學方向之進路抉擇。技藝教育課程是對技職教育有興趣或是有潛力的學生進行職業探索課程,在未來在升學進路上,高中職校或五專學校也有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就業導向專班、高中職建教合作班、實用技能學程班及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等以務實技能學習為主的學制來銜接,除了可讓有技職傾向的學生充分展現潛能之外,同時也能落實學用合一的教育目標,培養學生成為國家經濟發展所需的人才,故對於選讀技藝教育課程的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時,應引導學生探討考量以下因素:

(一)志願選填試探與選讀技藝教育課程一致時,顯示學生選讀的技藝教育課程已是落在職群大範圍或已聚焦於該學程類科。

(二)志願選填試探結果與選讀技藝教育課程不一致時,需要進一步和學生討論不一致的原因,協助生涯進路抉擇。例如:選讀餐飲美容相關之技藝教育課程,而試選填後輸出志願是工業職群。

(三)引導學生考量家庭與經濟因素、交通便利性、學校地理環境。

(四)引導學生檢視試填後之輸出志願是否符合學生能力、性向、興趣、平日表現及選讀技藝教育學程類科之學習結果表現。

  • 十二、如何對參加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

A:

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由學籍所在國中,配合相關作業時程,負責通知指導(視學生狀況採到校或前往家中)學生進行志願選填試探,並針對選填結果,進行後續適性輔導。必要時,應由學校提供相關心理測驗的實施(人格、性向、興趣測驗),協助生涯探索。

(二)有關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超額比序項目採計方式,請依照各就學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採計原則辦理。

(三)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如欲於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繼續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三十一日前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但學生已成年者,由其本人提出。

(四)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擬

同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之規定入學,並由其法定代理人就課程與教學之實施、成績之評量、校內活動之參與、學雜費之收取及其他有關實驗教育之事項,與該學校擬訂合作計畫,經學校報主管機關許可後進行合作。但學生已成年者,該合作計畫由其本人與學校擬定。

  • 十三、倘若學校發現學生有重大議題或困難個案,校內專業輔導人力不足時,要如何針對「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系統」試選填結果進行轉介?

A:

依照《國民教育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規定,學校輔導人力包含輔導行政人員、專兼任輔導教師、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或義務輔導人員等。

除每位教師皆應負起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之義務外,倘學校專業輔導人力不足時,校長應統籌學校相關資源,採分工合作方式,督責每位教師推動學校生涯發展教育、技職宣導及志願選填試探活動等各項適性輔導措施,調配適當輔導人力。

學校也可申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諮詢或宣講等服務,強化導師、綜合領域教師及其他教師對於學生填寫「志願選填試探及輔導系統」之輔導知能。若發現有重大議題或困難個案, 可正式轉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經由專業開案評估決定是否須提供適性輔導諮商、個別心理測驗或家長諮詢等服務。

  • 十四、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與國中畢業生升學選擇之重要關聯為何?

A: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將於 108 學年度正式施行,其中於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的課程內涵變化與升大學所需採計之學習歷程及考招連動措施等都與現行辦法有相當出入,因此建議師長們對於 108 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相關變化有所理

解及掌握,方能針對學生特質提供適性選填建議.以下將分為 108 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高中階段課程重點及學習歷程檔案與考招連動等二大主題進行摘要說明:

1.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重點說明(取材自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108 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與現行課程綱要,在設計理念、應修學分數之規劃以及畢業條件上皆有所不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強調適性選修,因此在課程架構上,部定必修由教育部擬定課程綱要,校訂必修則由學校依照自身特色發展校本課程。而所有選修課程,分為有部定課程綱要的加深加廣選修,以及由學校自訂的補強性及多元選修課程,學生可依照自身興趣意願選修,希望藉由各種不同樣態的課程引導學生打開視野、自主學習,以期落實適性揚才之教育,培養具有終身學習力、社會關懷心及國際視

野的現代優質國民。

表 1: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與現行課程綱要課程架構比較表

(取材自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資料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

2. 學習歷程檔案與考招連動方案(取材自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偷偷高訴你網頁)

學生所具備考試分數不易看出的其他重要能力、潛能與特質,就是綜合表現之評估,也就是綜合學習表現(P)。大學選才,除了以入學考試或自辦甄試項目的紙筆測驗評量學生學習成就,更可藉由檢視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瞭解不同學生的性向、興趣、潛能及專業準備,因為每一個學生的修課與學習成效有個別化的進度,正是學習歷程檔案資料的重要內涵。大學選才,若能重視學生適性學習的成果,將有助於引導學生按照自己的節奏、速度、興趣、生涯規劃持續努力。而高中,也更有動力完善規劃部定與校訂課程,發展各種課程教學模式,強化學生實作探索、思辨與專題探究的能力,發展多元評量,也可擬備學校課程地圖,強化課程諮詢輔導;同時,開拓與大學合作,或與各高中策略聯盟之機會,活化學生學習,完整照顧學生學習權益。

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參考項目如下圖,原則上各大學校系將就架構內之各項欄位,勾選部分審查與採計項目。

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架構圖

註 1:修課學分、修課成績等修課情形。

註 2:自傳(可含學習計畫)可上傳數個檔案。

註 3:如實作作品、書面報告…等學生於每學期課程結束一定期間內,得上傳至多 3 份(需任課教師認證)。學生於申請入學時,大學各科系得採計至多 3 份學習成果。

註 4:多元表現如校內外活動、志工服務、競賽成果、幹部經歷、檢定證照等。學生於申請入學時,得上傳「代表性資料」至多 10 項及字數合計至多800 字、圖片至多 3 張之綜整心得一份。

要能確實推動大學校系重視學生於高中階段的綜合表現,需要各項資料具備可信度。為此,教育部建置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協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能於高中三年在學期間,逐步累積各項校內外學習表現或活動、競賽參與情形。學生不需於高三下另行製作履歷檔案,即能提供學習歷程資料以供大學瞭解學生的性向、興趣、潛能及專業準備。

考生申請大學校系,將依據申請校系之要求,於資料庫中勾選相關欄位資料後,匯出繳交。而大學各校系須提前明訂審查資料之類別或項目,以讓考生可盡早擬訂相關學習計畫。為了鼓勵學生經過高一高二的探索與陶冶後,能於高三依專長或興趣修習加深加廣選修科目,建議大學校系可於審查資料中明列選修領域/科目的修習要求。

為鼓勵終身學習,對於嘗試再升讀大學的社會人士或非應屆畢業學生,若無高中階段之學習歷程檔案,大學校系可自訂審查資料內涵。

考招連動方案內容說明:

教師篇.doc
貳.教師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