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學生平安保險

107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作業說明

 

親愛的家長您好!!

107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由國泰人壽服務,申請學生保險理賠事宜,請家長注意以下事項:

1.     申請理賠可以等孩子痊癒後再提出。

2.     申請理賠時請準備以下資料,最後繳回至學務處衛生組。

(1)理賠申請書:可先至學務處領取,並填寫完畢

(2)附上診斷書及收據 :可用影本,但須加蓋醫院戳章

(3) 存摺影本;指定受益人的匯撥方式,須為法定代理人

3.     理賠申請書請填寫被保險人詳細資料(如姓名、學號、班級和座號、身分證字號等),申請種類、事故原因(請詳填)、理賠類別等,保險金領取方式。

4. 依據107學年度保單條款第18條規定 : 掛號費及診斷證件、運送傷患、病房陪護或指定醫師等費用為除外項目理賠項目(無法申請保險給付)。

5. 一次事故同時看2家醫院時,要附2家診斷證明書。

6.理賠給付內容請參考(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幣別:新臺幣)

※詳情可至【國泰人壽】學生團體保險官網查詢

祝福您

闔家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