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

113學年度第1學期各類學雜費減免重要須知

身為華醫新鮮人的你,請詳閱以下說明,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


▶自今年2月起行政院補助私立大專生(本國籍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日間部學生學雜費1.75萬元,皆直接扣除於繳費單,學生無需自行申請。如因申請各項政府補助(如人事總處教育子女補助費等)須放棄者,請務必來電告知修正繳費單。進修部(本國籍四技、二技、二專)學生繳費單直接扣除學時費的50%,最高扣除金額為1.75萬元,學生無需自行申請。

✓各類學雜費減免不得與行政院定額減免同時申領,僅能擇優擇一。

1.請依照註冊組郵寄之註冊須知規定內日期,準備好資料(參閱下方圖表)後前來辦理,暑假上班時間為每週二、三、四8:00-17:00(請避開中午休息時間12:00-13:20),週一及週五輪班,若需辦理各項申請,請於週二到週四上班時間辦理。日間部同學請到生活輔導組進修部同學則到進修學務組學雜費減免每學期須重新繳交資料辦理。

2.申請學雜費減免時,請先列印申請書後填寫完畢並蓋上關係人印章。

   日間部申請書-https://student.hwai.edu.tw/var/file/14/1014/img/151/386362458.pdf

   進修部申請書-https://student.hwai.edu.tw/p/412-1014-2101.php?Lang=zh-tw

3.洽詢電話請依上班時間來電日間部-學務處生輔組:(06)267-4567轉243、237/(06)2605955;進修部-進修學務組:(06)267-4567轉286

4.無法到校辦理者,可受理郵寄掛號辦理,信封外務必填寫學生手機以便聯絡,收件人請填寫日間部承辦人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周小姐收、進修部承辦人進修學務組 蕭小姐收;內附證件、印章如需寄回,請附上回郵信封並填上收件人姓名及住址。

5.學雜費減免辦理時間最晚於開學兩週內完成,逾期未到校辦理者,視同未辦理。

6.先前已在其他學校同一學制及學期辦理減免者,則無法在本校重複辦理。

7.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112年度家戶綜合所得未超過220萬元,才可申辦減免。綜合所得計算方式:

  若學生未婚者: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合計綜合所得總額。

  若學生已婚者:本人與配偶合計綜合所得總額。

8.請先辦理完減免後,再持繳費單於超商、彰化銀行繳費;或到台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繳費後收據開學兩周內需繳回生活輔導組。

9.減免身分於開學時有變動或喪失資格者,務必告知學校修正,若經教育部審查不符合,依規定追繳減免金額!

10.各類減免之申請,依據教育部各類生就學減免辦法規定,同時符合政府其他機關所提供之奬助學金或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僅能擇一不得重複申請;重複申請者,依規定追繳減免金額!

11.行政院定額減免與其他各部會獎助學金申領規定,依相關單位公告辦理。 

洽詢電話請依上班時間學務處生輔組:(06)267-4567轉243、237/(06)260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