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免學費」補助方案
免學費方案實施要點
免學費方案實施要點
五專新生已先扣除學費,特殊身分如軍公教子女申請教育子女補助、軍公教遺族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辦理減免學雜費扣除應減免金額,除以上身分不得再申請免學費,五專前三年學生享有免學費補助。
洽詢電話請依上班時間學務處生輔組:(06)267-4567轉243、237/(06)2605955
五專新生已先扣除學費,特殊身分如軍公教子女申請教育子女補助、軍公教遺族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辦理減免學雜費扣除應減免金額,除以上身分不得再申請免學費,五專前三年學生享有免學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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