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範圍:
1、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致身故、殘廢或需要治療等(但疾病治療不含門診)。
2、健保等社會保險已給付者不再給付。
二、下列情形不予給付:
1、就診於國術館或接骨所者、掛號費、診斷書費、運送傷患、病房陪護費、指定醫師費。
2、依團體保險契約條款:扣除除外責任費用後未達起賠金額500元者,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三、申領保險金請檢送下列文件至健康中心或國泰人壽保險公司辦理:
1、 申請書。(申請書上立書人(即被保險人)/受益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三處請完整簽名。)
2、 醫療診斷書正本。(若就診多家醫院,皆要診斷書。)
3、 醫療費用收據。(須列明各項治療費用),收據若另有其他用途,可以副本或影本申請,但必須加蓋原醫療院所院方關防,方得辦理。
4、受益人存摺封面影本(理賠金皆以匯撥方式給付)。
5、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學生)關係證明文件(請詳閱下方說明)。
(1) 113年度起,理賠金匯款給被保險人(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帳戶,均需檢附法定代理人與被保險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文件須包含學生及監護人,不可只有學生一人):如戶籍謄本(3個月內)或戶口名簿(需有詳細記事)。
(2) 如匯至法定代理人以外其他家人,需另檢附扶養或監護證明。
四、若為申請性早熟個案,請加備以下文件:醫囑單/住院處方、住院自費費用明細、骨齡X光檢查 報告(最近一次)、住院病歷摘要及住院護理紀錄等五項資料。
五、免付費學保專線:0800-03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