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永安國小108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藝文競賽實施辦法
壹‧依據:依「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執行與獎懲要點」辦理。
貳‧目的:增進學生對「交通安全」的認識,進而達到遵守交通規則、珍惜生命的教育目標。
參‧日期:中華民國108年十月二十一日(一)~二十五日(五)
肆‧地點:如表格
伍‧參賽學生:如表格(請各班擇優參賽)
陸‧競賽項目如左表:
柒‧常識測驗以「交通安全」相關題材為範圍。
書法比賽現場出題,以「交通安全」相關題材為範圍。
漫畫、標語競賽自訂題目發揮,以「交通安全」相關題材為範圍。
捌‧常識測驗滿分同學頒發獎狀乙張表揚。
各項藝文競賽(書法、漫畫、標語)各年段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乙張及獎品乙份表揚。
玖‧評審老師: 書法:徐永相主任、漫畫及標語:古明彬老師 陳壽楚老師
拾‧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