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永安國小「愛心服務站」設置及推廣實施計畫
一、依據:
87年11月4日(87)桃園縣政府教社字第223259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凝聚社區力量,發揮守望相助精神,加強學童安全。
(二)結合社區資源,防範犯罪並預防、減低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提供學童緊急時之支援服務。
三、實施重點:
(一)加強宣導,鼓勵社區熱心人士、店家、學生家長共同參與,連結愛心服務商店網。
(二)加強學校、志工、愛心服務站的協調溝通,增進處理各種狀況之應變能力,發揮實際之功能。
(三)加強學生自身安全教育,指導學生辨識「愛心服務站」,瞭解愛心服務商店支援項目,培養兒童應變能力。
四、實施方式:
(一)徵募對象:
1、考量學生上、下學經過之區域範圍(含肇事頻率高之特殊定點區域)內,徵求願意加入服務工作之便利商店、店家及住戶。
2、便利商店、村里鄰辦公室、集會所、家長委員、學校義工住家等優先考量。
3、徵募對象應適度過濾,排除不良場所(如電動遊樂場、撞球場等)參與。
4、依上、下學之路隊別,每一路隊別至少應有一家愛心服務商店,以提供學童尋求協助及庇護。
(二)徵募方式:
1、由學校選定適當之商店或住家,主動徵求意願,以建立愛心服務站聯絡網。
2、有意願擔任愛心服務站之商店及住家,校方親自拜訪,實地瞭解學生求助環境,並委託協助支援項目。
(三)愛心服務站功能:
1、協助維護學生上下學安全,讓學生能快樂、平安的到校學習。
2、提供學生緊急事件如地震、火災、家庭暴力……等發生時,緊急避難之處所。
3、安全庇護。
4、意外事故(如車禍、綁架、生病…)等,紀錄相關資料,聯絡學校加以處理,以掌握處理時效。
5、擔任學校與社區聯絡的溝通橋樑,適時向學校反映家長意見,使學校與社區結合,共創美好的願景。
6、學生校外不良事件之通知,以使學生行為良好,社區風氣優良。
7、防範不良幫派、份子接近學生,必要時請警察單位處理。
8、如有中輟生、蹺課學生出現,可聯絡學校、通報警政單位。
9、什項服務如提供雨天時躲雨、輕便雨具租售服務、緊急時之電話租用服務…等臨時性項目服務。
(四)、其他配合事項:
1、配合縣府召開座談會,說明需要愛心商店協助的工作項目和內容,成立危機處理小組,與愛心商店共同處理特殊緊急事故。
2、適時配合家長集會召開檢討會或聯誼會,溝通觀念增進情誼。
3、與當地警力合作、聯繫,選擇適當「愛心服務站」設置巡邏箱,加強學生上、下學時段巡邏工作。
五、設置站名
六、獎勵:
(一)將推行本專案之成果,列入校務評鑑、交通安全教育評鑑項目。
(二)配合學校活動,適時表揚服務熱心之「愛心服務站」。
(三)每學年由學校推薦服務績優之「愛心服務站」,由縣府頒發表揚狀。
七、附則:
本計畫經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