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永安國民小學導護工作實施計畫
一‧目的:
1.指導兒童參與各項活動,培養團隊意識。
2.維護校園安全,讓兒童有個安全的學習與生活環境。
3.維護交通安全,使兒童快樂而安全的上下學。
4.推行三項比賽,培養兒童的榮譽情操,建立井然有序的校園生活。
二‧實施原則與辦法:
1. 導護老師乃是推動訓導工作的核心,應有耐心、愛心、熱心與工作熱忱,並全力以赴,以推動各項訓導工作。
2.推動各項活動,應有創意,力求教學生動活潑,使教育寓於活動中,發揮潛移默化的教育功能。
3.導護老師推行各項活動,應以中心德目為核心,並以學校行政之需求及時令季節之配合為輔詳加計畫,認真推行。
4.導護老師以兒童安全為首要之職,故導護老師應早於七時,晚於十七時上下班。
5.本校導護老師以全體教師組成之,分為總導護及導護(一),各司其職(輪職週次及分工職責)如附表,屬職責分明,但
力求合作。
6.執行工作時,應配帶臂章,以茲識別。
7.執行時遇有任何問題,應隨時反應,尋求行政支援。
三‧獎勵與考核:導護工作之推行有特殊者,報府獎懲,並作為年終考核之依據。
四.本辦法經校長批准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