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永安國民小學定期評量命題審題實施要點
103.02.12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臺中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第四點辦理。
二、目的:為使定期評量紙筆測驗合乎評量之專業性、診斷性、價值性、公平性、規範性,並恪遵評量之保密與責任原則,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三、命題原則:
(一)定期評量紙筆測驗命題教師於每學期初學年會議中排定,名單提交教務處彙整。
(二)命題教師應秉持專業,依據課程計畫之進度範圍設計評量試題。
(三)命題內容應參照評量準則,兼顧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等層面。
(四)教師應依教學內容設計命題,不得直接引用坊間出版之試題。
(五)命題時務必兼顧難易度、鑑別度及配分的適當性。
(六)命題時字體應使用正體字,字體大小及是否加注音符號須配合學童年段與特殊性。答題形式應多元,以符號、數字、文字書寫均有為宜。
(七)命題教師應妥善存放試題資料,以防試題外洩。
四、審題原則:
(一)審題教師於每學期初學年會議中排定,名單提交教務處彙整。
(二)審題教師對命題形式應進行審查,包含項序、配分、字體及大小、附圖清晰度、錯別字等,並衡酌學生能力與作答時間之適配性。
(三)審題教師對命題內容應進行審查,包含試題之難易度與鑑別度、兼顧各認知層面及遵守各項命題原則等。
(四)審題教師應填具審題記錄表(如附件),交由命題教師連同試題送交教學組。
(五)審題教師與命題教師如對試題無法取得共識時,得由命題教師與學年主任共同提交教務處進行複閱,教務處並保留最後審核修訂權,確認修訂後使得印製試卷。
五、迴避原則:子女就讀本校之教師於排定命題教師時應迴避子女就讀的年級,避免子女成績評量之公平性受到質疑。
六、保密原則:本校全體教職員工應嚴守評量試題之保密工作,不得有洩題之行為,違者依相關規定論處。
七、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