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西國民中學一百學年度第一學期語文競賽辦法
一、目的:為提高學生對語文研習興趣,啟發學生演說、朗讀能力,陶冶學生身心,並儲校外學藝競賽人才,特舉辦此活動。
二、分組:按年級分一年級組、二年級組。
三、報名方式:一年級國語朗讀,每班至少一人,最多二人。
二年級國語演講,每班至少一人,最多二人。
四、競賽題目:
一年級國語朗讀: (1)心靈踱步 (2)美麗的繭 (3)美本身是一個力量
(4)荷 (5)過橋
二年級國語演講: (1)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一件事
(2)閱讀帶給我的樂趣(3)我的偶像
五、比賽順序:國語朗讀、國語演講:12/5(一)第二節下課10:00準時抽籤比賽編號順序(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
六、比賽時限:
(一)朗讀:1、每人限時3分鐘。
2、比賽前8分鐘,當場親手抽定題目。
(二) 演講: 1、每人限時3~4分鐘。
2、比賽前8分鐘,當場親手抽定題目。
七、比賽項目時間、地點:
(一)國語朗讀:12月12日(一)上午8:20分,圖書室
(二)國語演講:12月12日(一)上午9:15分,圖書室
八、評審:由學校聘請有關教師擔任評審。
九、評判標準:
(一)國語朗讀:語音50%、聲情40%、台風10%。
★ 3分鐘時間到鈴響就下台。
(二)國語演講:語音45%、內容45%、台風10%
★ 演說時間必須滿3分鐘,不超過4分鐘,每不足或超過30秒扣總平均1分,未滿30秒,以30秒計。
★ 3分鐘響一短鈴,4分鐘響一長鈴。
十各年級各項目錄取前三名﹐除由學校給予獎勵外﹐並公佈姓名﹐並代表學校參加校外相關比賽。無故未參加者,依校規議處。
十一、本辦法之執行細節如有必要時,得補充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