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交通服務及導護的規劃與管理

    1.訂定交通服務隊或糾察隊選拔及表揚辦法,且有良好的訓練計畫與執行狀況(含紀錄)。

    2.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及考核獎勵措施,且有良好的訓練計畫與執行狀況(含紀錄)。

    3.參與之學生數量、導護人數,以及相關的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