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語日實施計畫
雲林縣林內鄉林中國民小學推行台灣母語實施計畫
壹、實施依據:
教育部「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及中小學、幼稚園推動台灣母語日實施要點」。
貳、實施目標:
一、增進全校師生皆會說流利母語的能力。
二、鼓勵學生愛說母語,聽懂母語,以培養學生對母語的尊重。
三、輔導學生透過讀、聽、寫母語,以了解母語之美。
四、教導學生說母語,增進親子互動關係。
參、實施原則:
一、正常原則:學習母語,不影響正常教學之進行。
二、活動原則:學習說母語為一種活動,不強調成績亦不做紙筆測驗。
三、情境原則:設計學習環境,教師起帶頭作用,為學生表率。
四、鼓勵原則:積極鼓勵學生開口,讚美學生說母語。
五、生活原則:與日常生活相結合,盡量力求自然而不刻意矯作。
肆、實施對象:本校所有教職員工及學生。
伍、實施時間:訂定每週四為本校台灣母語教學日。
陸、實施策略:
一、訂定母語發展特點:以本社區特質,選擇閩南語為本校母語。
二、設計母語學習活動:於活動時間鼓勵教師及學生參與母語學習,或安排其他文藝活動,已達寓教於樂之功能。
三、諺語或俚語教學活動:設計閩南語諺語或俚語教學活動。
柒、實施方式:
一、除國語外,在不影響教學之情況,將閩南語教學融入各科教學中,如音樂課教唱歌謠,鄉土教學活動等課程加入閩南語教學,各科教學講解中加入閩南話解釋。
二、實施彈性課程或其他活動課程時,盡量安排閩南語課程,帶動學生學習風氣。
三、於學生朝會時間或師長報告時,可以運用國語和閩南語交雜,培養學生學習興趣。
四、整節活動及午間的音樂播放,可選播閩南語民謠、兒歌、詩詞等音樂以製造學習母語的愉悅情境。
五、閩南語諺語或俚語。
六、社團活動融入母語教學。
捌、校內評鑑:
一、於每週二舉行三分鐘演講請學生上台說母語。
二、每學年指導學生參加閩南語演講比賽。
玖、推行單位:
由教導處籌組本校「母語教學推行小組」負責計畫、執行及考核工作。
拾、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