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服及社團服
高雄高工班級、社團團體服裝設計及核備注意事項
1. 各班(社團)團體服裝,應以紙本向生輔組核備,並提供服裝圖片檔於網頁公告後始可穿著。
2. 各班(社團)團體服裝限核備一款,申請第二款以上者以新申請之款式為主,原申請款式予以取消。
3. 各班(社團)團體服裝經核准後,如無異動無須再度核備。
4. 申請期限:
(1)新生:每年校慶前2週核備完畢。
(2)二、三年級:每學年第一學期第二週結束前核備完畢。
(3)社團:每學年第二次社團課前核備完畢。
5.注意事項:
(1)班級(社團)團體服裝之設計應避免觸及政治、暴力、血腥、色情、粗俗或社會爭議議題之文字及 圖樣等情事,且不得有抄襲、侵犯著作權之行為。
(2)服裝之設計須能提供識別為本校之班級或社團。
(3)學務處得審查各班級、社團之服裝設計,並得以核准或取消資格。
(4)未經核備或遭取消資格之服裝即為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