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家長會志工服務團組織運作要點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家長會志工服務團組織運作要點

105年11月23日家長常務委員會討論制訂

一、組織成立目的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家長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邀請熱心教育之在學生家長、已畢業學生之家長及社區人士,協助學校校務推動,增進親師合作,共同促進友善校園。

二、組織名稱

本會志工組織名稱定為『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家長會志工服務團』(以下簡稱本團)。

三、組織與任務

1.家長會全體委員為當然志工。

2.本團置團長一人,由家長會長擔任,代表本團綜理各項業務。

3.本團下設四個工作小組:

(1)營養衛生小組:協助督導檢核學校營養午餐事務。

(2)活動任務小組:參與學校各式委員會議、慶典活動。

(3)交通安全小組:協助學生交通安全維護。

(4)臨時任務小組:支援學校臨時活動或任務。

4.本團置總幹事一人,由家長會長聘任之,處理本團各項業務,任期同團長。

四、本團各小組應定期召開會議,討論有關協助學校志工服務事項,並得併入常務委員會議召開。

五、經費

本團經費管理由家長會統籌辦理。

六、本要點經本會常務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