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組織與任務

一、組織

(一)本校家長會係依高雄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設立。

(二)每學年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二次。

(三)每學年召開委員會四次。

(四)委員會由會長一人、副會長五人、常務委員七人及委員二十八人所組成。

二、任務

(一)班級學生家長會任務如下:

1.研討班級教育與家庭教育聯繫事項。

2.協助班級推展教育計畫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3.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之決議事項。

4.推選出席會員代表大會代表。

5.辦理親師座談會。

6.其他有關協助事項。

(二)學生家長委員會任務如下:

1.協助學校教育之發展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2.處理委員會經常會務及會員代表大會交辦事項。

3.研擬會員代表大會之提案。

4.處理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事項。

5.研擬會議計畫、收支預算案、報告會務及收支事項。

6.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 家長間之爭議。

7.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充實教育知能,促進親師合作關係。

8.選舉、罷免常務委員。

9.選舉、罷免會長、副會長。

10執行現行教育法令所明訂學生家長會之權責。

11.其他有關協助事項。

(三)學生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之任務如下:

1.研討協助學校教育之實施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2.討論會員代表之提案。

3.審議會務計畫、收支預算案及聽取決算報告。

4.選舉、罷免委員會委員。

5.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