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優甄審
技 優 甄 審
一、關於科技大學、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凡取得認可之競賽獲獎者或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詳見下表),符合資格之高職生或高中生,無論是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可選擇五個志願參加招生學校辦理之指定項目甄審,評量方式可包含面試、實作、作品集、書面資料審查等,由各校訂定,但皆不採筆試,亦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甄審總成績計算方式為依據各指定項目甄審成績總分,再依各競賽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詳見下表)加分後,即為甄審總成績。各校依報名考生成績訂定錄取標準,再評定考生為正取生、備取生或不予錄取,獲得正取或備取資格的考生,皆須至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再由聯合甄選委員會依考生志願順序及正備取狀況進行統一分發。
※註:
符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但未報名參加技優保送入學、或報名參加技優保送入學未獲錄取、或已錄取但未報者或者已報到但已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也可報名參加技優甄審入學。
二、技優甄審入學採計之競賽與證照及其優待加分比例:
競賽名稱或證照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手選拔
金牌、銀牌、銅牌
優勝
入選國手(正取)
入選國手(備取)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1~3名
第4~15名
第16~30名
第31~50名
第51~76名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佳作
第1~3名
其餘得獎者
甲級技術士證
乙級技術士證
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比例
增加甄審總分55%
增加甄審總分50%
增加甄審總分45%
增加甄審總分45%
增加甄審總分40%
增加甄審總分35%
增加甄審總分30%
增加甄審總分25%
增加甄審總分25%
增加甄審總分30%
增加甄審總分25%
增加甄審總分20%
增加甄審總分15%
增加甄審總分10%
增加甄審總分25%
增加甄審總分20%
增加甄審總分20%
增加甄審總分15%
增加甄審總分20%
增加甄審總分15%
增加甄審總分25%
增加甄審總分15%
增加甄審總分15%~50%(由聯合甄選委員會依相關資料認定)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經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
領有技術士證(勞動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辦)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
※註: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經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包含:
全國技能競賽分區(北、中、南區)初賽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
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決賽)
全國高職學生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
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國內暨國際邀請賽
全國高中職智慧鐵人創意競賽暨國際邀請賽決賽
全國高職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
以上榮獲前三名或其他得獎的同學們皆可報名參加甄審入學。